在這種情況下,前任會計將去年的加油成本發票計入到2023年3月份的庫存商品中是不正確的。通常情況下,費用應該在其發生的當月被記錄,而不是在之后的月份被追記。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這筆加油費是用于運輸業務的,它應該被記入到主營業務成本中,而不是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通常包括了直接與運營主營業務相關的費用,例如運輸費、保險費、維修費等。 你的理解是正確的,應該將這筆費用記入到主營業務成本中,而不是庫存商品。具體的會計分錄應該是: 借: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客戶 同時,如果這筆費用是在2022年12月發生的,但直到2023年3月才收到發票并入賬,還需要考慮是否需要調整2022年的財務報表。如果這筆費用在2022年年底前未被記錄,可能需要將其作為2022年的費用進行追記,并相應調整財務報表。 最后,如果已經將這筆費用記入了庫存商品,建議與前任會計進行溝通,并了解其背后的原因和考慮。同時,如果可能的話,進行必要的調整以確保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老師,我們公司上一任會計做的21年有筆錯賬,實際發票已收到,暫估沒沖,入賬了不同商品的庫存,已經結轉成本,暫估金額大于發票金額,這該怎么更正?比如21年有筆貨物做了A產品的暫估,發票金額900,暫估了3000,做錯賬時做成 購入時發票未到,貨物到了 借:庫存商品——A產品 3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庫3000 出售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3000 貸:庫存商品——A產品3000 收到發票時沒有沖這筆暫估,本來是A產品而入賬入成了另一個B商品的庫存 借:庫存商品——B產品 9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17 貸:銀行存款 1017 到2022年了怎么更正2021年這筆錯賬
2021年10月,我公司支付貨款356842元,因其中的354370元在之前月份已經開過發票(其中的2427元12月份才開了發票),所以在11月時,正確的賬務處理為: 借:應付賬款356842 貸:銀行存款356842(把2427元沒開發票的也已經支付了) 11月做賬時錯將(借:應付賬款)寫成了(借:應收賬款),導致應收增加應付卻沒有減少,在2022年1月進行了紅沖并做了正確的分錄 在2021年12月時,收到了2427元的發票,當時并不知道2427已經在11月支付過了,所以寫了: 借:庫存商品2147.79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279.21 貸:應付賬款 2427 并且結轉了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2146.79 貸:庫存商品2146.79 老師,請問,2021年12月的這筆關于做錯的庫存商品的分錄,在2022年1月如何進行更改?正確的分錄是什么?
老師您好!請教您一下。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用的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公司去年年底暫估成本15000,在今年二月份對方把發票開過來了,實際是14800。我需要做的會計分錄是:1.借:庫存商品-暫估15000(紅字)貸:應付賬款15000(紅字),2.借:主營業務成本15000(紅字)貸:庫存商品15000(紅字),3.借庫存商品14800,貸:應付賬款14800,4,借:主營業務成本14800,貸:庫存商品14800。因為是小企業準則,沒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5,借:利潤分配未分配200,貸:主營業務成本200。這樣做對嗎?
老師,您好,請問我2022年12月份之前開票出去,庫存不夠,我做了暫估,分錄是這樣的:借 庫存商品 2000 貸 應付賬款-估計入庫2000 到今天要匯算清繳了這個要調增交稅嗎?我估的是庫存,不是成本,是不是不用調增?
老師您好,請問:剛接手的貨物運輸物流公司,2023年3月份的記賬憑證中,前任會計把去年2022年12月份的加油成本發票計入2023年3月份的主營業務成本中,這樣可以嗎? (可以理解為去年12月份加的油,今年3月份使用?)蟹蟹
收到員工拿汽油發票報賬,請問入賬那個科目好的?交通費可以嗎?
請問老師,個稅的返還現金流量是選什么?
所有者權益為負,彌補虧損后還有利潤如何調財務報表,不影響所得稅
只要董孝順彬老師回答,不要其他老師回答,好的老師就按您之前的分錄寫,然后超市領用的我一般都是匯總到月底一起做賬,因為收銀系統里面錄入領用的時候比較多,現在中途做的話領用調料的話月底就得把這個單獨踢出來,哈哈,老師您覺得怎么做比較好
老師,我現在有個員工去年沒報稅,今年但是發了工資了。我需要補申報,我現在需要怎么弄?
單位24年沒有固定資產折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填資產折舊攤銷表嗎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分錄應該怎么寫
歐老師接,其他老師勿接老師因為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公司收到的退費應該怎么記呢
老師,請問開發票要開折扣金額,怎么開?
收股權轉讓定金,賬務怎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