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2015年開始使用的兩線三區,今年發布后,銀行統一提醒了進行變更利率。民間借貸法律保護上線,相當于原來的24%,并未對36%這條線詳細說明。 只要原來約定的有,債務人愿意履行,沒問題。
老師你好,甲公司為居民企業,2019年度的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 銷售收入5 000萬元,銷售成本3 570萬元,銷售稅金及附加140萬元,繳納增值稅800萬元。 (2) 期間費用共計1 040萬元。其中,銷售費用中含廣告費280萬元,運輸、包裝、展覽費用120萬元,運輸用車輛的折舊費12萬元(該貨車于2014年12月購入,原值42萬元,預計凈殘值2萬元,期限按稅法規定,計提年限為4年);管理費用中含業務招待費60萬元、新產品研發費80萬元,為員工購買基本醫療保險支出15萬元;財務費用100萬元,都是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用于經營的利息支出,若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其利息支出60萬元。 (3)營業外收入10萬元,為接受的貨幣性捐贈收入。 (4)營業外支出160萬元,含合同違約金2萬元;銀行罰息3萬元;工商部門罰款1萬元;為乙企業提供與收入無關的擔保,因乙企業破產而承擔的負債20萬元。 要求: (1)???? 分步驟計算甲公司2019年度的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 (2)???? 如果該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則計算其應納稅額。這個怎么解答啊
2020年8月20日,根據《決定》,對2015年施行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中關于利率的規定進行了調整:(1)將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從24%降至四倍LPR(一年期)。(2)取消原《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 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2020年8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 老師這個政策什么時候開始生效?如果是19年的借款,還是用這個新政策嗎?還是仍用19年的利率?
最高法發布新規,明確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以2020年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于過去的24%和36%有較大幅度下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老師這個3.85%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
甲企業為居民企業,主要從事中成藥生產與銷售,是增值稅一股納稅人,屬于小型微利企業。2019年實現會計利潤112萬元,有資料如下:(1)取得不含稅中成藥銷售收入1600萬元,與之對應的成本為600萬元。(2)年初購入上市的居民企業乙公司10%股權:11月底將該股權全部轉讓,轉讓收入800萬元,該項股權取得成本為200萬元,截止11月底乙公司賬面累計未分配利潤100萬元(3)發生管理費用500萬元,其中含與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50萬元,自行研發新技術相關費用120萬元。(4)發生銷售費用800萬元,其中含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500萬元。(5)發生財務費用80萬元,其中7月1日向非金融企業借500萬元用生產經營支付了半年的利息費用36萬元(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年利率為6%)。(6)“營業外支出”中包括,通過企業行政部門直接對貧困地區捐款50萬元;向工商局繳納的罰款8萬元:向原材料供應商支付的違約金25萬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及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1)請計算甲企業2019年的發生的管理費用中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企業所得
公司損益表顯示2021年有關經營情況如下:①1~12月取得商品銷售。收入8,500萬元,企業內部設立的非獨立核算的賓館,全年分別取得餐飲收入600萬元,歌廳收入400萬元。②12月份外購原材料,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0萬元,增值稅80萬元,接受某公司捐贈貨物一批,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稅8萬元,企業已按會計準則規定計入營業外收入。③12月份轉讓股票收益70萬元,轉讓國庫券收入30萬元。④全年應扣除的銷售經營成本7,300萬元,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業務招待費70萬元,發生廣告費100萬元,經批準向本企業職工借款300萬元用于生產經營,借用期限半年支付了利息費用24萬元,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為5%。⑤在營業外支出賬戶中發生的,通過民政局向災區捐贈50萬元,直接向某學校捐贈20萬元資助相關聯的科研機構開發經費40萬元,自然災害損失30萬元,取得保險公司賠款5萬元。公司會計小余在2022年初進行,2021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針對上述會計資料,不知道該如何匯算,特別是相關成本費用的稅前扣除,哪些能全扣除,哪些不能扣除?哪些部分扣除以及相應的扣除標準是多少?
老師,發行原股為什么股東沒有優先優先購買權?宋生老師,樸老師,家權老師,暖暖老師都不要接手
@樸老師,好的,那我點提交,15萬收入,6萬多利潤是不是高了,會不會有問題
老師,請問公司購進二手車,次月又轉手賣給另外的公司,請問這種情況要交增值稅嗎?
小規模納稅人,開具1%稅率的普票,季度銷售額超過30萬,是按全額繳納增值稅還是按超出部分繳納
老師你好,社會團體組織收到工會給的費用計入什么開門
老師,茶葉店屬于個體,進項沒有發票可以計算成本嗎?
老師,銀行扣的利息,怎么寫分錄
老師 退出積 是開票的銷售額 還是退什么 票上都是0稅率
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怎么算的,我怎么知道是多少?
小企業會計準則,也需要填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明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