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印花稅按照工程施工來申報就好了。
老師好!甲公司(國企)以協議方式花400萬元購買了一個體液化氣站,執照只作了一個法人的變更(未交任何稅費),后來工商局要求注銷此戶(原因是此站從一個自然人變成另一個自然人是屬于國有資產的流失)必須重新以有限公司名義注冊成立新公司,后來這個液化氣站被動遷,補償費給了1200萬,甲公司收回來了400萬的投入,把余下的800萬繳給了當的財政。請問:現在注銷液化氣站甲公司繳了15萬的稅,液化氣站繳了110萬左右的稅費,(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契稅,印花稅,交易稅等)請問老師這個稅費應該怎么做賬務處理呢?(這個100多萬的稅款是甲公司借款給液化氣站交的稅)謝謝老師!
A公司系甲地某電子產品銷售公司,B公司系乙地某電子設備制造公司。.2005年年,A、B簽訂《電動自行車專用蓄電池合作協議》,約定由B公司向A公司提供指定規格型號的電動自行車專用蓄電池。《合作協議》簽訂后,A公司以傳真《銷售合同書》的形式向B公司發出訂貨需求,B公司按需求組織發貨。上述交易活動開始一個月左右,A公司便不斷收到其客戶(A公司客戶主要是甲地的一些電動自行車廠)投訴,反映其提供的蓄電池裝配到電動自行車上后普遍存在行駛一段路程即斷電的現象。。電動自行車廠檢查后發現這些電池均不同程度的存在放電不足的質量問題,并且上述問題無法通過修復方式解決。A公司只得對客戶返回的問題電池進行了更換,但更換后的電池發現問題依1舊。A公司遂意識到可能是B公司生產的電池存在整體質量缺陷,遂通過傳真方式告知B公司,要求其協助處理。B公司也先后兩次派出工作人員至A公司處調查了解情況。雙方也曾達成口頭協議,同意由A公司暫時從其他公司處購買同樣規格型號的蓄電池對客戶進行更換的售后服務。但最終B公司不同意承擔A公司購買其他型號電池的費用代表A寫起訴書
企業簽訂了一份工程服務采購協議,協議主要是把舊的吊頂拆下來,更換新的吊頂,包工包料。對方是一個個體戶。請問這份協議需要申報印花稅嗎?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A購買方對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合并報表應當確認為商譽B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應計入合并成本C購買方對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合并報表應當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D企業合并各方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終控制
24年單位工程至今未結束一直未開發票,若還未取得發票可5年內調增?
出口企業必須收匯后才能退稅嗎?收匯在外匯管理局操作嗎,還有什么平臺可以操作?
老師,24年多暫估10萬,去年得賬不想動了,報表也不想改了,匯算清繳A105000納稅調增,賬上做調整分錄 借 應付賬款暫估 貸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其他表還需要動嗎或者還需要那些操作?
老師,已經不在的房子,要怎么不再交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還要交嗎?
22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批庫存商品(賬面價值1500萬元,公允價值2000萬元)作為對價,從W公司處取得乙公司80%股權,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另用銀行存款支付發行費用80萬元。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1600萬元,乙公司除一項固定資產外◇其他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等,該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為300萬元,公允價值為500萬元。甲公司與W公司不具有關聯方關系。該項企業合并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形成的商譽為()萬元。不考慮相關稅費。A400B720C60D560
老師,我們是高新制造業,每月發生的研發費用是該先計入研發成本,再結轉到費用類科目嗎
老師,我們是一家電商公司,年銷售額800萬左右,老板聽朋友會計提議: 用員工身份證注冊10家個體戶,每家年開票80萬 利用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 通過微信分賬給各戶主再轉回 聽說最近稅務局在嚴查這類操作,想問: 這種方案實際被查的概率有多大? 如果被查,最壞結果是什么? 有沒有合法合規的節稅替代方案?
老師,請問在建期間沒有收入,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業務招待費按多少比例扣除
甲公司于2x22年6月30日吸收合并了乙公司,合并前甲公司與乙公司沒有關聯關系。按照合并協議規定,甲公司需向乙公司原母公司支付賬面價值為3200萬元、公允價值為4600萬元的非貨幣性資產,合并中發生法律咨詢等相關費用100萬元。購買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4900萬元。參與合并各方在合并前不存在關聯方關系。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該項合并對甲公司2x22年利潤總額的影響為()A增加1300萬元B增加140萬元C增加1600萬元D增加1700萬元
另外還簽了一份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做污水檢測的協議,需要申報印花稅嗎?
你好一般這種按照技術服務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