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價款的認定:由于合同價款明確包括了裝修款,那么整體收入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會被認定為包含了毛坯房和裝修服務的銷售收入。 2.土地增值稅的計稅基礎:根據稅法規定,土地增值稅的計稅基礎是土地轉讓收入減去扣除項目后的余額。在這里,扣除項目可能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等。 3.裝修費用的處理: 裝修費用作為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一部分,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計入扣除項目。這意味著,裝修費用可以降低土地增值稅的應納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第四條的規定,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并享受加計扣除。這意味著,在計算扣除項目時,裝修費用不僅可以全額扣除,還可以享受額外的加計扣除。 1.憑證和記錄:為了支持裝修費用的扣除,您需要保留相關的憑證和記錄,如裝修合同、支付憑證、發票等。這些憑證和記錄需要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提交給稅務機關進行核查。
我們公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之前有幾套商鋪賣給了股東,當時一次性付清了全款,房款收入成本也結轉了,后面股東想一部分首付一部分走貸款,我們把他多付的貸款部分的錢退給了他,收入成本沒有轉回,貸款目前銀行還沒有放下來,現在這幾個商鋪出租出去了,目前還是由公司收租開票交稅,想問下公司能不能把這幾套商鋪作為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如果可以該怎么處理?以前年度結轉的房款的收入和房屋成本是否要轉回
老師 你好 請問我們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政府給了我們地塊開發 包括住宅商鋪、及農貿市場的開發,現在我們的農貿市場已經開發完畢但是還沒有竣工驗收,現在由運營公司招租進來開始運作了(符合銷售農產品)針對房開企業攤位是用來銷售的,那么在銷售之前已經運營且符合農貿市場運作情況下我們放開還承擔土地使用稅不)一般情況銷售開發產品要銷售出去之后才不繳納土地使用稅)但是根據財稅2019年12號文有針對農貿市場優惠政策 1.我們房開企業的此種情況符不符合要求減免土地使用稅?2.如果符合的話需不需要按照第二條款做工商注冊或者增加經營范圍(但是我們不經營,只銷售)感覺又矛盾?
老師好,請問房地產開發公司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我們有商鋪是拆遷戶,原來拆遷戶有商鋪無證的,我們拆遷協議是把無證拆遷戶我們換有證商鋪給對方,面積按原來無證的面積換,這樣我們開發公司無需在支付拆遷款給對方,總之是商鋪換商鋪,面積不能超過原來面積,超過部分對方補款給開發公司,現在已經在清算了,稅局說按視同銷售,這個明白,但是關于視同銷售單價怎么定?有相關文件嗎?
老師好,我們是房地產開發,銷售的是毛坯房,只有幾套樣板房,現在出售了一套,合同價款是包括了裝修款,請問這個在后續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會怎么處理呢?
老師好,我們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的主要是毛坯房,只有幾套是樣板房,目前銷售了一套樣板房,看到所簽訂的預售合同中沒有體現裝修費用,如果體現了裝修費用,是不是業主所交契稅可以只按減除裝修費的價款計算呢?而開發商方面是不是也能節省一些土地增值稅呢?
這個題計提折舊沒有一個是符合這個公式的
老板一共開了4家公司,一家是育苗基地公司,一家是做護膚品原材料,一家是國際貿易公司,一家是投資公司,老板問我幾家公司之間要怎么開票才合適,叫我出一份稅務籌劃方案給他
開代理記賬公司,個體工商戶可以嗎?這樣還是需要三個專職人員嗎?
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了,確認收入的時候,不用結轉成本是嗎?所以可以理解為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是沒有成本的?因為他沒有折扣減值呀!
這總結為提尾不提頭。這道題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
老師,好。成立上市公司,都要具備那些條件,或者前期都要做那些準備
那簽合同時應注意一些什么問題呢?
1.合同雙方的身份和資質:確保合同雙方具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和資質,例如個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企業需要具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和經營范圍。 2.合同名稱與內容的一致性:檢查合同名稱是否與合同內容相符,避免張冠李戴的情況。同時,確保合同內容清晰、準確,不存在歧義或模糊之處。 3.商品和服務的詳細信息:在合同中明確列出商品或服務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價格等詳細信息,以便在發生爭議時有明確的依據。 4.履行方式和期限:明確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包括交貨時間、地點、方式以及付款時間、方式等。這有助于確保雙方按時履行合同義務。 5.違約責任和賠償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和賠償條款,以便在一方違約時能夠迅速確定責任和賠償金額。同時,也可以促使雙方更加謹慎地履行合同義務。 6.爭議解決方式:在合同中約定爭議解決方式,如仲裁、訴訟等。這有助于在發生爭議時快速、有效地解決糾紛。 7.合同變更和解除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和程序,以便在需要時能夠依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8.審查和修改合同: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仔細審查合同內容,確保沒有遺漏或錯誤。同時,也可以請專業人士協助審查合同,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發現合同存在問題,應及時與對方協商修改。 9.簽署和蓋章:在簽署合同時,確保雙方都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并保留一份合同副本以備將來參考
我意思是簽訂這種樣板房與毛坯房是不是要區別開來,樣板房因為是包括了裝修款的,還有以前裝修時也沒人告訴我哪些是屬于樣板間的費用
同學你好 對的 要區分的
是不是要把裝修的費用體現在合同中呢
同學你好 對的要體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