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學員,這個具體咨詢什么問題的
甲公司是 2019年由A、B、C股東以2:1:1的比例出資4000000元建立,2022 年有D股東希望加入。此時甲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總額為6000 000元,D股東擬占增資后注冊資本的1/5,按照該公司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以貨幣資金出資 根據上述資料編制會計分錄
甲公司擬建造一幢廠房,借款資料如下:2019年1月1日專門借款3000萬元,期限3年,年利率5%,每年1月1日付息。另有一般借款兩筆,分別是2018年1月1日借入2000萬元,期限5年,年利率6%,每年1月1日付息,2018年5月1日借入4000萬元,年利率8%,期限5年,每年5月1日付息。廠房建設2019年3月1日開工,當日支付工程款2000萬元,當年9月1日支付工程款1500萬元。2020年1月1日支付工程款1000萬元,7月1日支付工程款1500萬元。2020年12月31日工程完工。銀行存款利率3%。分別計算2019年、2020年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的資本化金額。
甲公司擬建造一幢廠房,借款資料如下:2019年1月1日專門借款3000萬元,期限3年,年利率5%,每年1月1日付息。另有一般借款兩筆,分別是2018年1月1日借入2000萬元,期限5年,年利率6%,每年1月1日付息,2018年5月1日借入4000萬元,年利率8%,期限5年,每年5月1日付息。廠房建設2019年3月1日開工,當日支付工程款2000萬元,當年9月1日支付工程款1500萬元。2020年1月1日支付工程款1000萬元,7月1日支付工程款1500萬元。2020年12月31日工程完工。銀行存款利率3%。分別計算2019年、2020年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的資本化金額。
1甲公司擬在廠區內建造一幢新廠房,有關資料如下:(1)2021年1月1日向銀行專門借款5000萬元,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6%,每年1月1日付息。除專門借款外,公司只有一筆一般借款,為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借入的長期借款4000萬元,期限為5年,年利率為8%,每年12月1日付息。(2)由于審批、辦手續等原因,廠房于2021年4月1日才開始動工興建;工程于2022年9月30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其中,由于施工質量問題工程于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停工4個月。(3)工程建設期間的支出情況如下:2021年:4月1日支出2000萬元,6月1日支出1000萬元,7月1日支出3000萬元;2022年:1月1日支出1000萬元;4月1日支出500萬元;7月1日支出800萬元。(4)專門借款中未支出部分全部存入銀行,假定月利率為0.25%。假定全年按照360天計算,每月按照30天計算。
公司2021年7月1日借入專門借款5000萬元,期限3年,年利率5%,借款利息按年支付,2021年7月一日工程開工,當然支付工程款3000萬元2021年月10月1日支付工程款500萬元了,2022年7月1日支付工程款500萬元,2022年12月1日支付工程款500萬元,工程于2023年1月31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閑置資金月收益率為0.5%2021年專門借款利息費用是多少
公司收到10萬承兌,找機構扣掉900后到原戶,這樣原戶到款的金額就和開票不一致,會有900的差,900的差該怎么處理
這個題計提折舊沒有一個是符合這個公式的
老板一共開了4家公司,一家是育苗基地公司,一家是做護膚品原材料,一家是國際貿易公司,一家是投資公司,老板問我幾家公司之間要怎么開票才合適,叫我出一份稅務籌劃方案給他
開代理記賬公司,個體工商戶可以嗎?這樣還是需要三個專職人員嗎?
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了,確認收入的時候,不用結轉成本是嗎?所以可以理解為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是沒有成本的?因為他沒有折扣減值呀!
這總結為提尾不提頭。這道題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