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的工程款需要預交增值稅嗎
預收的工程款需要全額交納增值稅,《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五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
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因此,根據以上政策規定,建筑企業在工程所在地國稅局預交增值稅時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一般計稅時:應預繳稅款=預收賬款÷(1+11%)×2%;簡易計稅時:應預繳稅款=預收賬款÷(1+3%)×3%]
貸:銀行存款
月未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建筑施工企業預收賬款如何填報企業所得稅
按稅法規定如果:工程已經在建,收到預收款根據完成百分比法或已完成工程量應當計入當期收入在匯算清繳時納稅調增,如果工程沒有建,預收款只是定金性質可以不調增。
不過在實務中我的處理是一般不做納稅調整事項,因為如果完全按稅法做的話,如:貨物只是運到異地而沒有銷售也要視同銷售等等。
預收的工程款需要預交增值稅嗎?關于這個問題小編做了詳細調查,做了以上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工程價款的數額是非常巨大的,在工程價款結算的時候,一定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和計算方式仔細結算,若有差錯,最好的數額就會相差很大,一方就會不服最后的結果,還可能因此對薄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