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境外分紅如何繳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于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1081號)填報說明,假定上述投資收益的納稅抵免限額為31、25萬元,在俄羅斯實際已負擔稅款25萬元,未提及納稅事項忽略不計,則所述境外投資所得的申報流程如下: 1、會計處理時已經計入投資收益的境外所得100萬元,全額調減(附表三第12行-對應附表六第2列); 2、計算申報境外投資收益(換算為含稅金額)125萬元,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31、25萬元(主表第31行-對應附表六第10列); 3、計算申報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25萬元(主表第32行-對應附表六第13列)。
我是一般納稅人的小微企業。2019年我們三個股東想分紅。法人是不是叫;法人股東″,分紅不繳個稅。那兩名股東是不是叫″自然人股東,分紅要繳個稅,稅率多少?是否先到大廳去徼個稅后公司才能分紅?謝謝。
原來公司股東是自然人,分紅的時候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后來這個自然人成立了公司作為公司股東,他是這個股東公司的法人和股東,這個有沒有什么風險
老師請問一下 香港公司繳納完利得稅之后,分紅到大陸自然人股東和大陸境內公司股東,自然人和境內公司收到分紅后,是否還需要繳納分紅個稅或者企業所得稅呢
老師您好,A有限合伙企業由兩個自然人組成,A收到B公司的分紅后,再分配給兩個自然人股東,自然人股東的個稅是以分紅20%繳納個稅還是以經營所得繳納個稅?
老師,請教下,比如說股東在香港成立的公司發工資,在國內需要繳納個稅嗎, 在香港的稅后利潤分紅,在國內還需要繳納什么稅嗎,股東是大陸身份證
小規模納稅人,開具1%稅率的普票,季度銷售額超過30萬,是按全額繳納增值稅還是按超出部分繳納
老師你好,社會團體組織收到工會給的費用計入什么開門
老師,茶葉店屬于個體,進項沒有發票可以計算成本嗎?
老師,銀行扣的利息,怎么寫分錄
老師 退出積 是開票的銷售額 還是退什么 票上都是0稅率
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怎么算的,我怎么知道是多少?
小企業會計準則,也需要填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明細嗎?
請問老師,房開公司這個月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竟然是0,系統帶出來,這是怎么回事
日常未計提增質稅,季末計提會計分錄:借:主營業務收入,貨: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對嗎
請問公司購入的車當時入賬時是普票,沒有進項抵扣,現在要賣出去,可以按3% 開票,減按2%交稅嗎?
個人所得稅法》第9條第(一)款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第(七)款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根據上述規定,中國居民從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居民取得的境外企業分紅所得,屬于居民擁有境外企業股權而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準予其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依照稅法第七條的規定申請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時,應當提供境外稅務機關填發的完稅憑證原件。 依據上述規定,中國居民取得境外企業分紅計繳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該居民需提供境外稅務機關填發的完稅憑證原件等資料向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扣除境外已繳稅款
就是企業取得的分紅可以免企業所得稅、個人取得的分紅不可免所得稅,理解的沒錯吧
你好是的 可以這么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