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管了。一元以下不用交。要是不放心可以打12366電話問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所得稅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來所得稅前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問題1:如何理解這個政策?現實中的實例表現形式是什么樣的?
【深圳市稅務局】尊敬的納稅人:經核實您實名關聯的納稅人存在1元以下應納稅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規定,可不予處理,請忽略上條短信。老師這個是什么意思呀?需要管嗎?
【深圳市稅務局】尊敬的納稅人深圳市佳萊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現向您推送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如您企業符合政策,建議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后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如不符合政策,請忽略此信息。 退稅申請開始時間:對于存量留抵退稅:微型企業4月1日起,小型企業5月1日起,中型企業7月1日起,大型企業10月1日起;對于增量留抵退稅,4月1日起,如有問題,請咨詢0755-12366,您的非常滿意,我們的無限動力!(文件:《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 這個文件解讀的意思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五、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請問老師,這個圖片D,之所以錯,第一改錯就是圖片的,解析。第二種改錯就是上方的內容把日期改了。對吧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 (財稅【2023】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請您準確核算適用情況,享受稅收優惠。 老師這個文件是說增值稅專票,季度不超過30萬也可以減免是吧?還是說普票可以免?文件里啥也沒說專票還是普票
老師公司原來是代賬做的,4月現剛到公司,中旬開始交接,是不是可以要求代賬公司把所得稅匯算給做完?
老師好:入庫的庫存商品的成本,到賣出商品,到主營業務收入,這個程序的分錄怎么做?我有點表達不清楚,不知道該怎么描述
外貿公司首次退稅函調,請問是調查哪些內容?需要供應商準備什么資料?
這個2024年的當年境內所得額178.26怎么來的,去不掉
所得稅已計提,但本季度彌補上年虧損,不交所得稅,怎么分錄入帳
老師,我想問一下,比如說,我2024年暫估41萬,然后2025年3月份回成本40萬,那我是不是應該在2025年沖紅暫估的41萬,然后做回成本40萬,匯算清繳在其他欄次調整1萬元,補稅,這么理解對嗎?
老師,1月份按之前的加權平均單價暫估了成本,因為數量開超了,二月補進來一部分,不夠補暫估的,3月又開進來一部分,還是不夠,這種賬務上怎么處理
老師,有一個員工離職了社保沒有及時退,導致離職后的第二個月公司在家幫他交社保,工資是0,如果個人社保部分也是公司承擔了,那么需要給他申報個稅嗎?
(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增值稅稅負率=當期應交的增值稅,對嗎?
2025年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做了賬之后,還得返回去電子稅務局更正24年底的財務報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