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賬款什么時候交增值稅
房地產企業預售商品房業務,會計預收的預售房款因商品房風險報酬沒有轉移,不符合會計收入確認條件,因此會計不確認收入。但稅法將上述業務視同銷售,要計算交納增值稅、所得稅,這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交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交所得稅
借:城建稅
借: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這時應交稅費借方余額是站在會計立場,應理解為企業多交的稅金,未來會計確認時再予沖回。
會計實際確認商品房收入時:
借:預收賬款
借:銀行存款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所得稅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應交所得稅
貸:城建稅
貸:教育附加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房地產預收賬款印花稅怎么算
1.對于印花稅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在預售商品房時,收到的預售款應在結轉“主營業務收入”時計算繳納印花稅;對于企業的預售款應轉而未轉收入的,應在預售款應轉收入時計算補繳印花稅并課征滯納金。
對于印花稅采取按實征收方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預售商品房時,如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應在簽訂合同時,按合同所記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計稅貼花或按月匯總繳納印花稅。
3.市區(含工業園區)的預征率維持不變,即: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類型房產的預征率分別為:2%、3%、4%,其他地區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類型房產的預征率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標準,即2%執行。
預收賬款什么時候交增值稅?房地產企業預售商品房業務,會計預收的預售房款因商品房風險報酬沒有轉移,不符合會計收入確認條件,因此會計不確認收入。但稅法將上述業務視同銷售,要計算交納增值稅、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