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的交易應當按照內部交易進行處理,也就是說,這些交易在匯總納稅時不應重復計算收入和成本。通常,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交易會在合并報表時通過內部交易抵銷的方式來消除重復計算的影響。 其次,針對分公司賣出的貨品只做了應付賬款-暫估,而總公司沒做賬的情況,這涉及到會計處理的準確性和合規性。在合并報表時,需要確保總公司和分公司的賬目都完整、準確,以便正確地進行內部交易抵銷。如果分公司只做了暫估處理,而總公司未做相應記錄,那么可能需要對此進行調整,以確保合并報表的準確性。 具體地說,如果分公司已經確認了應付賬款-暫估,那么總公司應當有相應的應收賬款記錄。如果總公司沒有這樣的記錄,那么可能需要與分公司協調,對雙方的賬目進行調整,以確保總分公司之間的內部交易能夠得到正確的記錄和處理。
老師,我是小規模內賬,我公司代理銷售甲公司的A產品2000套,沒有進貨,直接線上銷售的,銷售的收入10萬直接進入我公司賬戶了。然后我公司再給總公司成本4萬和平臺費600,快遞費1000。 請問,這種情況如何入賬。 我下面這樣做是否正確。 做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A產品 1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A產品 100000 做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A產品4萬 平臺費600 快遞費1000 貸:應付賬款—甲公司41600 老師,我用應付賬款可以嗎,我總覺得不對,如果不對,老師請幫我分析下正確的分錄
非獨立核算的總分公司(分公司建立賬套),不在一個地區,總公司開票給客戶,然后分公司就這筆業務全額開票給總公司,總公司和分公司應如何入賬,是走往來賬么還是分別確認收入,分公司開給總公司的票由總公司做成本,把增值稅留在分公司當地,企業所得稅合并報表按季度申報并匯算清繳
我公司為母公司,旗下有一個全資子公司,子公司2019年銷售A產品一批給母公司,成本為7276593元,收入為7314428.68元。母公司2019年將其全部確認為存貨。2020年,子公司銷售第二批A產品給母公司,收入為1140589.43元,無成本。同時,母公司銷售出去一半(2019年+2020年)該產品,結轉成本4227509.06元。請問該項業務,該如何做合并抵銷分錄
總分公司內部交易合并抵消的分錄都是總公司做嗎?還有就是抵消的科目,假如說屬于分公司的,但是在總公司賬套里,個別報表要把它摳出來算成分公司的嗎?還有個問題,如果是分公司銷售貨物給總公司,分公司確認了收入,這個收入是要被抵消的,但是在總公司的賬套里做的沖減抵消,那這個分公司還用交印花稅嗎?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51%股權,現母公司銷售一批商品給子公司,母公司個別報表確認收入2.5萬,成本3萬(母公司目前對外銷售價均低于成本價),這批貨在子公司賬面存貨里,在編制合并報表時應該如何做抵消分錄?
公司報的收入少,費用成本多,是不是不正常,就是這段時間開的票少,人工工資挺多的
老師好,想問問,在報稅截止日前 反復修改報表,會不會給公司帶來風險呢
老師,補繳22年增值稅的滯納金是這樣入賬嗎,借:營業外支出500貸:銀行存款500,不需要計提了吧
是不是只有一般納稅人才存在出口退稅?麻煩郭老師解答下
餐飲的手撕票有要求嗎
飛機票,鐵路票是按多少個點抵扣
公司無息借款給員工,需要開增值稅發票嗎?
我司去年3月成立,4開始生產,4月有一個殘疾人入職5月開始繳納了社保。去年4-12月平均人數73,工資總額220萬元。請老師講解一下殘保金怎么計算,詳細一點。謝謝!
訴訟費收據領取有時間限制嗎?
物業公司給出資安裝的電梯屬于公司的固定資產嗎?
請問老師,這個所得稅匯算,那是要合并在總公司里去匯算嗎
這個所得稅匯算,是要合并在總公司里去匯算的
如果分公司單獨自己匯算所得稅,那這筆收入就是總公司總公司算,分公司的分公司算,按上下游的業務處理
而對于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根據相關規定,經國家稅務總局審批,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由總公司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在這種模式下,總公司和分公司會分別計算盈虧,年終由總公司集中清算,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雖然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所得稅納稅主體,但在匯總納稅時,納稅地點可能有所不同,且可以盈虧互抵后納稅。 至于按照上下游業務處理的情況,這更多地是涉及到稅務籌劃和稅收優化的問題。分公司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在符合稅法和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自身的業務情況和稅務籌劃需要,合理地安排稅務處理。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稅務處理都應遵循稅法規定,確保合規性。
懂了,感謝老師!
麻煩五星好評喲,謝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