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學員 因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未來可以抵扣稅,少交稅,本期要多交稅的,所以納稅調增的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未來應該多交稅,本期少交稅的,所以納稅調減的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為什么這道題的應交稅費是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到底正確的公式是什么? 假設金融資產是公允價值計入當期損益,公允上升100萬,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就是利潤總額-100萬啊
利潤總額為什么要減去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我理解的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需要納稅的 應該加上去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要減去
資產中,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的,為什么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調增啊,資產最終形成費用,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調增的費用,不是當前少交稅了,以后多交稅了嗎,怎么形成的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呢
計算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調整時,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都調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都調減嗎
稅法成本計稅基礎是5000,會計是4000,賣了5800,稅法利潤是800,會計利潤是1800,這個形成的應該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吧?為什么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生產企業 如果3月有出口收入,已經開具出口發票,申報了增值稅, ①3月的免抵退稅是否可以先不申報,等到時候跟以后月份,例如(4或者5月份)的免抵退稅一起申報呢 ②還是說申報了當期的增值稅,就一定要申報免抵退稅 ③如果是那種超期申報的(超次年4月),是否可以跟正常申報的,一起申報退稅
發現一張取得的切割機發票不是我公司的購買的,怎么處理
公司轉讓了,之前的賬還有用嗎?還是以后的賬0申報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這個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還有提示承兌期限這 3 個都是什么意思
企業所得稅加: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項的金額是自己填報的,還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如果是系統自動生成的,請問這個數據的依據是什么?
會計計提的應發工資包含遲到早退的扣款嗎
稅務局對電子發票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