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先發工資后交社保嗎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2.計提社保/公積金(單位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單位部分) 3.發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 貸:銀行存款 ??????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4.繳納社保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老師給我看下計提社保,工資,發放和繳納社保,的分錄對不對?謝謝
老師,如果公積金是當月扣的,社保次月扣的我應該怎么做分錄呀, 公積金是 借: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1687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1687 貸:銀行存款 3374 計提工資、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2000 管理費用--員工工資 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員工工資 500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2000 發放工資、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員工工資 5000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1000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1687 貸:銀行存款 7687 是這樣嗎?
老師好,每個月計提社保和工資的分錄可以這樣寫嗎? 計提時: 工資部分: 借:管理費用-管理人員職工薪酬/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單位承擔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住房公積金 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 -代扣公積金 最終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應付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代扣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最終工資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
老師好,請問我計提發放工資和社保、公積金的分錄能不能這樣寫啊 計提工資、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職工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計提單位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實際發放工資、繳納社保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老師,正常公積金是 計提: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發放:借: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貸:銀存 因為我們省,公積金是當月交當月,那是不是就不用計提,直接做發放的分錄。分錄 這樣寫可以嗎,是合規嗎? 借:管理費用(個人)-公積金 應付職工薪酬(單位)-公積金 貸:銀存
怎么大白話理解投資性房地產
控股公司需要分紅所控制的公司分紅,比如股份是30%以上,那么控股公司要是分紅需要繳納稅款嗎
租金費用是白條入賬的,在企業年報的時候要調整出來,是填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嗎,是填在哪里
個體戶開一個點維修發票給運輸公司,要交多少稅
五倍充值、首單免費、充值金額內可享8折、算下來一共打了幾折
委托加工物資如果回收后直接出售,但是售價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那么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的消費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老師,做的納稅申報更正,更正完為什么提示有不符的地方,這是真實正確的數據,我已經提交更正申報了,再點進去還是顯示有不相符的數據,是什么原因
持有期間分期確認的利息金額到底是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計利息”科目還是應付利息?
老師請問休學被我點到,怎么又給它調成休學狀態?
企業所得稅年報中的期間費用,像汽車加油,車保險,應該填在哪里
對的,5月剛成立的公司,當月扣了公積金,6.8號發的工資,6.12號扣的5月份社保
?您好,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 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4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那5月份在扣公積金之前,還用單獨計提公積金嗎
這5.31號計提的公積金是哪個月的呢?不都是先計提再扣款嗎?這塊我不太明白老師
因為5月沒扣社保,扣了公積金,又是當月注冊的公司,我有點懵了
公積金和社保一樣的 單位承擔的部分都要先計提的
因為5月沒扣社保,扣了公積金,又是當月注冊的公司,那我5.31做的計提公積金算是補提5月的公積金?
社保沒問題因為次月發,公積金是當月5.26扣款,我5.31號才計提是不是有點晚了
嗯 盡量扣款之前計提
好的,謝謝老師
那個稅6.1號直接公戶扣繳了,是否需要再6.1號之前計提個人所得稅呢?分錄怎么做呢?
還是上面的分錄 個稅不單獨計提的 是含在工資里計提
比如應發工資49400,應該扣個稅807,那計提工資時是寫49400還是49400+807呢?
你們個稅不是個人自己承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