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減其他應收款會計分錄
一、其他應收款是指除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外,企業應收、暫付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預付給公司內部車間、科室和職工個人的各種備用款項;
2.應收出租包裝物的租金;
3.存出的保證金,如包裝物押金等;
4.應向職工個人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5.應收、暫付上級單位和下屬單位的款項;
6.應收的各種賠款,包括應向責任者個人和保險公司收取的財產物資等損失的賠償款項;
7.應收的各種罰款;
8.應向購貨單位收取、代繳的稅金款項;
9.其他應收、暫付款項。
二、其他應付款是指公司除了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應交款等以外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主要包括存人保證金、應付租金、應付賠償款、應付工會經費等。
其他應收款與其他應付款有什么區別?
(1)其他應收款屬于資產類科目,主要是核算除了應收帳款、應收票據以外的其他應收或暫付的款項。其他應收款的發生—般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聯系。其核算內容主要包括:預付給企業內部各部門及職工個人的備用金;收取的各種賠款、罰款;存出的保證金;應收利息或股利;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2)、其他應付款屬于負債類科目,是指企業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和應付工資等以外的其他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經營性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及暫收其他單位的款項、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從工資中代扣的公積金、代墊的個人所得稅等。
沖減可用于應收款、應付款的核算:如當月發生一收入,但款未收到,你可以先掛賬,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等;在次月該業務款收回,你可以沖回部分或全部應收款,該筆業務即稱沖減,借:現金,貸:應收賬款。大家記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