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轉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分錄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因此,對于結轉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分錄,借記相關成本費用類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計提工資時:
借:生產成本(工人工資)
制造費用(車間管理人與和輔助人員工資)
管理費用(管理人員工資)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職工教育經費計提比例是多少
一般企業: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個體工商戶等:
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其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計提比例上調
4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7項減稅措施,支持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其中涉及到一般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的優惠政策為: 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與高新技術企業的限額統一,從2.5%提高至8%。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因此提醒大家:從2018年1月1日起,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2.5%的比例將不再存在。
結轉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對于結轉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分錄,借記相關成本費用類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