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學員,這個題目是完整的嗎
要求:根據資料編制會計分錄紅星公司3月份發生下列經濟業務:(1)1日,簽發現金支票,從銀行提取現金5000元備用。(2)2日,以現金撥付總務科周轉金2000元。(3)3日,接受某個人投資者投入現金80000元,填寫“進賬單”,將上述款項送存銀行。(4)7日,簽發現金支票,從銀行提現,發放職工工資30000元。(5)8日,以現金支付職工個人勞務報酬款項2700元(6)8日,提取現金6000元備用。(7)8日,以現金發放職工獎金3500元。(8)15日,現金短缺200元。經查明屬于出納員的責任,應由其賠償。(9)18日,銷售商品貨款4520元,其中增值稅520元,收到現金,款存銀行。(10)18日,業務員李林預借差旅費3000元,以現金付訖。(11)20日,以現金支付零星辦公用品購置費380元。(12)28日,業務員李林出差歸來,實報差旅費260元,余款交回現金。(13)30日,清查發現現金長款80元,轉作企業營業外收入。
.-一日開出現金支票一張,從銀行提取現金20000元。(214日,收到乙公司的銀行匯票一張,金額100000元,用以支付上月貨款。(3)5日,行政科張某出差,借支差旅費3000元,以現金支付。(4)8日,將多余庫存現金15000元送存銀行(5)10日,職工張某出差回來報銷差旅費2800元,余款退回。(6)15日,開出轉賬支票-張,用以償還所欠丙公司的貨款300000元。(7)18日,收到銀行付款通知,支付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10000元。(8)20日,簽發轉賬支票-張,支付購買的鋼材款25000元。(9)30日,在現金清查中發現現金溢余500元,原因待查。(10)31日經調查發現上述溢余現金中有300元屬于應付職工劉某的,其余200元無法查明原因,經批準轉作營業外收入。
.一日銀行開出支票一張。張,從銀行提取現金20000元。(214日,收到乙公司的銀行匯票一張,金額100000元,用以支付上月貨款。(3)5日,行政科張某出差,借支差旅費3000元,以現金支付。(4)8日,將多余庫存現金15000元送存銀行(5)10日,職工張某出差回來報銷差旅費2800元,余款退回。(6)15日,開出轉賬支票-張,用以償還所欠丙公司的貨款300000元。(7)18日,收到銀行付款通知,支付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10000元。(8)20日,簽發轉賬支票-張,支付購買的鋼材款25000元。(9)30日,在現金清查中發現現金溢余500元,原因待查。(10)31日經調查發現上述溢余現金中有300元屬于應付職工劉某的,其余200元無法查明原因,經批準轉作營業外收入。做分錄
.一日銀行開出支票一張。張,從銀行提取現金20000元。(214日,收到乙公司的銀行匯票一張,金額100000元,用以支付上月貨款。(3)5日,行政科張某出差,借支差旅費3000元,以現金支付。(4)8日,將多余庫存現金15000元送存銀行(5)10日,職工張某出差回來報銷差旅費2800元,余款退回。(6)15日,開出轉賬支票-張,用以償還所欠丙公司的貨款300000元。(7)18日,收到銀行付款通知,支付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10000元。(8)20日,簽發轉賬支票-張,支付購買的鋼材款25000元。(9)30日,在現金清查中發現現金溢余500元,原因待查。(10)31日經調查發現上述溢余現金中有300元屬于應付職工劉某的,其余200元無法查明原因,經批準轉作營業外收入。做分錄
4月9日,某事業單位從銀行提取現金5 000元備用,當日辦公室李某出差借差旅 費現金3 000 元;收到職工抗疫捐款現金50 000元;當日賬款核對中發現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 200元。4月10日,經查短缺現金200元系屬于無法查明原因部分,報經批準后辦理了核銷。4月15日,李某出差回來報銷差旅費3 260元,以現金補足其差額;將員工捐款5萬元及單位捐款20萬元(轉賬) 支付給某社會公益組織。 要求:根據以上業務編制會計分錄。
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項沒有發票的沒有調增可以在今年調增嗎
老師,幫我看一下這個是屬于小規模嗎
請問老師,我沒有工作,按次勞務所得進賬100萬,分兩次支付,現金存款,怎么扣稅?
老師,我們公司打算買一個商鋪,70平方,價值,60萬,是劃算進固定資產還是劃算做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老師您好,a105080有部分分類不是很準確,沒有納稅調整項,問題不大吧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增加對企業來說是好事把老師?他的公式怎么算
工程上的業務關系,公賬支出去的處理好辦事的支出如何做賬呢?
所有車的車輛購置稅都是10%嗎
公司是電器批發零售公司,拿給門店商家代銷商品,出庫給他們還沒收到貨款的時候。需要做賬務處理嗎?具體分錄怎么寫?然后賣了公司賬戶收到了貨款又該怎么處理?最后老板用私人微信發給門店商家刷到我們公司門店商家賣的貨款(扣除了銷項稅額,和刷卡手續費),月底或者后面幾個月來結算之前代銷商品提貨的金額。有的商家微信發給我們老板微信。 (私人微信退門店商家賣貨款扣除手續費和銷項13稅費后的金額)但是這個賬務我理解不了,這么特殊的算怎么回事。也沒有支付代銷傭金。就單純老板私人微信退給他們。最后月底他們結算我們給他代銷商品的貨款,也轉私人微信給我們老板。要開票就對公。我不理解為什么?這種賬務處理怎么寫分錄?還是說不需要寫?這樣還算正常的代銷商品模式嗎
小規模納稅人變更一般納稅人,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