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私車公用已經算為車補,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算個稅,之后你車輛費用發生的報銷就不能在公司出賬了,如果還給你的費用報銷出帳,就要繼續并入你的車補。
#提問#老師,有沒不用交個人所得稅或者企業所得稅的員工福利費,財稅2009年3號文,不是很理解,是說的正常的工資薪金申報了個稅,其余補貼就可以稅前扣除嗎?還是福利與工資合并申報個稅后,可以稅前扣除?
我之前問過您生育津貼到帳后扣回工資的方法,我的做法是每月按4500做工資到5個月,工資表也是4500減社保公積金個稅是0,到上班后申請津貼下來后在應付工資里紅沖4500*5到其他應付款的借方,然后貸方是生育津貼的合計,借方再做一筆差額的支出就平了。這么做財務上沒問題,那個稅申報是否應該是在那5個月收入都填0,社保公積金也應填0因為這部分也是他津貼里出的,可這也有問題,確實是扣了啊,以后合并計稅也得算上啊。我目前是按4500正常申報的,這就相當于多報收入了,雖然不交稅,但22年不是要合并計稅嗎,這個收入最好還是別多報吧。怎么解決,就想知道申報個稅正確做法。有種方法是只申報公積金和社保那部分填在收入里,免稅里也填這個數,扣除部分的社保公積金附加扣除照實際填,這樣可以嗎?
“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課本p189頁) ——對最后的一段話不理解:例如,1~6月份的工資已經發了,但是9月份才一次性發放1~6月份的公務用車補貼,請問怎樣分解到所屬月份與該月工資薪金合并計征個人所得稅?
這2句話合起來是不是這個意思 給了補貼之后 私車公用發生的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無論是以現金補貼還是憑票報銷產生的費用合并到工資薪金所得交完個稅之后才能稅前扣除呢
煤炭經銷處,我銷售煤炭開了發票,但是我沒有購入發票。現在是查賬征收。稅務局查到我了,說我經營所得中填報成本費用但無對應的發票和工資扣繳記錄。之前沒有個稅的說法,地稅和國稅合并后。自己也不懂。周一讓我去說明。要是補繳的話我無力承擔,我是不是得判刑進去了!!
這個消費稅征收管理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這里的銷售和自產自用,還有進口這 3 個老師說同增值稅一樣,我在增值稅里沒看見啊,他啥意思?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關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老師這2句話也就是講 第一句話 按月或者按次給予的費用也就是車補 合并到工資薪金所得 然后 給予了車補 汽油費過路過橋費 這些費用取得的發票 由于給了車補 就這些費用就不能稅前扣除了 不管是 現金補貼還是憑票報銷 都應該 合并到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稅
同學你好,是的,已經給了你車補,你就不可以拿這些費用再來公司報銷,如果我繼續給你報銷,我就要繼續算到你的車補給你合并申報工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