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你簽訂的技術合同為依據
工程監理公司,和客戶簽訂的都是監理合同……變更之前開的發票內容都是“監理咨詢*監理服務費”……現在,經營范圍增加了“造價咨詢”,為了提高公司的造價咨詢的資質,簽訂合同內容沒變,發票開了一部分“監理咨詢*咨詢費”……印花稅核定計稅依據是“技術合同”按“次”繳納……1、之前簽訂的監理合同,能不能開票“咨詢費”? 2,監理合同屬不屬于技術合同,應不應該繳納印花稅?(網上查的是,監理合同不屬于技術合同,不交印花稅) 3、如果監理合同不屬于技術合同……變更之前,銷項發票都是開的“監理服務費”日,就不應該交印花稅……老會計每月填報的印花稅申報表,計稅基數填寫的數據都是“當月認證抵扣的進項發票金額”,這是為什么? 4、如果監理合同不屬于技術合同……現在,開票內容有“監理咨詢*監理服務費”和“監理咨詢*咨詢費”,印花稅的計稅基數應該是什么?(老會計說,監理合同,開“監理服務費”,不交印花稅,可是她每月的印花稅申報表都按“進項抵扣的發票金額”計算印花稅。開“監理咨詢*咨詢費”,必須交印花稅,沒有合同,還是按發票金額計算)
就是建筑行業的這個印花稅是以什么為計稅依據的,它是按照構件材料的那個購銷合同的金額為計稅依據呢,還是按照這個工程的那個工程的那個合同項目為技術依據的呢,還是說這兩種都要交印花稅。
老師,小規模核了技術合同印花稅按次交的,這個稅是用什么作為交稅依據呢,是銷項開票數據嗎,
老師,我想請問,小規模納稅人,申報印花稅的時候,為什么買賣合同的計稅依據是申報所屬期的不含稅收入呢?我沒弄明白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不是不可以抵扣的嗎?為什么要用不含稅收入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技術開發合同計提印花稅,就合同所載報酬金額的萬分之三計稅貼花。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但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經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計稅貼花。 請問老師,這個研究開發費用不算計提依據什么意思?什么費用是研究開發費用? 我司給客戶做藥品的“轉移研發”試驗,例如藥品A的技術合同金額是100萬,那我們不就是按照這100萬計提印花稅么?研究開發費用指的是哪個環節呢?
這個題計提折舊沒有一個是符合這個公式的
老板一共開了4家公司,一家是育苗基地公司,一家是做護膚品原材料,一家是國際貿易公司,一家是投資公司,老板問我幾家公司之間要怎么開票才合適,叫我出一份稅務籌劃方案給他
開代理記賬公司,個體工商戶可以嗎?這樣還是需要三個專職人員嗎?
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了,確認收入的時候,不用結轉成本是嗎?所以可以理解為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是沒有成本的?因為他沒有折扣減值呀!
這總結為提尾不提頭。這道題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
老師,好。成立上市公司,都要具備那些條件,或者前期都要做那些準備
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小規模印花稅稅減半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