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重復,你這是兩個口徑,在稅法口徑和會計口徑有差異的,你在交稅的時候,這個要進行調整調整,為事發口徑一致。
老師好,請問:政策中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這里說的一次性計入成本抵稅,是不是就不需要再做固定資產折舊表,購買的固定資產全部入費用的意思?
老師你好,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我們把以前購買的固定支出都一次性計入事業支出中,抵減了當年的所得稅的應納稅額所得額。但新的政府會計制度要求計提折舊走單位管理費或業務費,這樣不是還能沖減當年的應納稅額所得額,這樣是不是折舊費用扣重復了呢,今年需不需要補繳所得稅呀?需要做納稅調整么?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請問這是不是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累計折舊
請教您一個問題: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包括自行建造)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這是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但是實務中,會計入賬,是否還是應按會計準則規定,確定好折舊方法后,如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計提折舊呢?
老師,您好,我是民辦非企業會計, 在計算所得稅時,并不是所有的管理費用和業務活動成本都可以抵減營業收入。 根據稅法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需要以營業收入為基數計算所得稅,而管理費用和業務活動成本是營業收入的扣除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管理費用和業務活動成本都可以作為扣除項,有些費用可能屬于限制性費用或不可扣除的費用。 因此,在計算所得稅時,需要先確定哪些管理費用和業務活動成本可以作為扣除項,然后從營業收入中扣除這些費用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有些費用不屬于可扣除的范圍,則需要將其調整到應納稅所得額中,并相應調整所得稅。 ------這段話不是很能理解
老師,小規模納稅人普票正常稅點3個點,開票現在都是1個點,銷售做賬計提應交稅費按1個點提的,現在把應交稅費轉轉營業外收入,按一個點轉還是3個點轉,
老師你好:我有個戶之前是定期定額,后來變為查證征收,我在稅務系統里怎么能查到什么時間變為查證征收的
工會支出,會員產生一些文體活動活動,有的不做文體支出,直接做會員活動支出可不可以
老師!假如有一百萬的庫存商品一直沒有銷售出去,注銷公司的時候這一百萬庫存該怎么處理呢?要交稅啥的不?
員工因為受傷,公司支付的慰問費計入什么
老師,如果租房面積433平米,然后總金額62500元,那單價就是倒計100多是吧?
老師,我們遭到員工投訴說2月少發他工資,他每個月工資3000,2月份因為過年休息實際應發2400,他覺得少發他600,但是不巧這個月個人所得稅申報是按照3000給他申報的,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呢,是給他更正之前的申報嗎,前提是他已經提出勞動仲裁了,個稅截圖也已經申報到法院了,這種情況怎么辦呢
老師你好:我有個戶之前是定期定額,后來變為查證征收,我在稅務系統里怎么能查到什么時間變為查證征收的
老師,物業公司在賬務處理上有什么特點?應該不復雜吧
老師,您好,外地的建筑服務業務結束了,是不是財務上還得辦個什么業務
就是說我們在計算所得稅時候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還有個問題雖然我們是公益二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但是我們也有我們也有一部分財政撥款呀
是財政撥款的部分,納稅調整對應的開支就納稅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