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員工簽訂自愿放棄社保協議書是無效的,為員工買社保是強制義務
老師好!公司不想給員工買社保,員工簽自愿放棄繳納社保協議書有效沒,實際工作中是不是很多這樣的情況?謝謝!
之前有問過一些老師關于工傷賠款的,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公司幫員工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賠款。社保局把款項打給公司,公司還給員工。但是實際中也會有這樣子的情況,公司明明幫員工買了社保,員工發生工傷但是不去社保局幫員工申請,而是企業自行承擔所有醫療費用,就是企業直接給員工報銷的意思。針對這種情況,老師說可以入賬,做福利費,既然這樣,我有個疑問,要不要交個稅呢?
之前有問過一些老師關于工傷賠款的,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公司幫員工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賠款。社保局把款項打給公司,公司還給員工。但是實際中也會有這樣子的情況,公司明明幫員工買了社保,員工發生工傷但是不去社保局幫員工申請,而是企業自行承擔所有醫療費用,就是企業直接給員工報銷的意思。針對這種情況,老師說可以入賬,做福利費,既然這樣,我有個疑問,要不要交個稅呢?
有些新員工入職,哪怕一天我們也算工資,但是新員工沒轉正不買社保,我當然知道規定是要求買的,但是我企業的實際情況就是這樣。這種情況下,我該怎么辦?有沒有老師可以給點實際的建議,別說書上的理論
老師,按照正常的情況來說,員工一入職就要購買社保,但是實務中很多企業是沒有這樣子操作的。都是實習期過后才購買社保的,針對這種情況,我想問,這些實習期內,沒有購買社保的人,要不要發工資?我是指對稅的工資?就是他們要不要申報個稅,因為以前企業的操作是沒有后面社保,那就不做對稅的工資。
單位有預扣個稅,年度匯繳還需交不足400 可以不申報嗎?如何操作?
單位租員工的車能補去年的發票嗎
發敵放工資忘扣個稅,但個稅已繳繳納,分乛錄L怎么寫
二、資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簽訂了一項10年期不動產租賃合同,已經于當日獲得使用該不動產的控制權。租金基于每兩年消費者價格指數水平確定,第1年年初的消費者價格指數為125,據此確定的租金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賃期開始日已經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傭金等初始直接費用20000元。租賃期第3年年初的消費者價格指數為135,據此確定的調整后的租金為54000元/年。假設甲公司再租賃期開始日的折現率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現率為6%。假定甲公司將該不動產用于行政管理部門,該不動產剩余使用壽命為20年,租賃期滿后沒有殘值,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編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2)編制20x6年1月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要全過程
以前年度固定資產入成原材料了,今年該如何做分錄
商業公司通過外購方式取得車位,再將該車位出售給個人,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二、資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簽訂了一項10年期不動產租賃合同,已經于當日獲得使用該不動產的控制權。租金基于每兩年消費者價格指數水平確定,第1年年初的消費者價格指數為125,據此確定的租金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賃期開始日已經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傭金等初始直接費用20000元。租賃期第3年年初的消費者價格指數為135,據此確定的調整后的租金為54000元/年。假設甲公司再租賃期開始日的折現率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現率為6%。假定甲公司將該不動產用于行政管理部門,該不動產剩余使用壽命為20年,租賃期滿后沒有殘值,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編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2)編制20x6年1月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
一、專業部分:1.小規模企業企業在發生以下事項時,會計分錄如何做?請寫出計算過程。1.A企業于本月從B廠采購一批機械設備,采購價格為100000元(不含稅)。貨款未付。產品已入庫。2.A企業以銀行存款支付前欠貨款。3.月末,A企業將倉庫內的機械設備銷售給了M貿易公司。銷售價格為133400元(含稅價格),貨款以銀行存款收取。4.A企業(本月)需要繳納什么稅?分別是多少?5.請進行A企業本月成本的結轉。
公司23萬車,賣給個人開了2千的發票,銀行收款2千,怎么做會計分錄
加油站發放抵用券,收到的抵用券做銷售收入嗎?
我們老板要我們簽還不給補償,進公司兩年了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并要求補繳兩年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