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可以在新的地方開戶以后,把您原來交的轉進去合并一起
老師您好,我有3個問題,辛苦回答一下哦,萬分感謝: 我們這里是總經辦財務室,原來另外一個校區的賬和支付都是在總部,包括工資社保公積金的計提。 11月份開始公積金計提在總部,實際支付在分校區,12月份社保、公積金都正常在分校區支付。工資是總部支付(社保繳納上月,公積金繳納當月) 1、12月份開始,我是不是需要在分校區賬套里補計提社保,總部沖銷,公積金正常分校區計提,工資支付掛往來就可以了?(11月份公積金總部已沖銷,分校區已補提) 2、原分校區房租攤銷及支付在總部,12月份繳納及房租發票都開在了分校區,接下來我是不是直接總部減少分校區的攤銷,分校區續接做原攤銷就可以啦,還有沒有其他分錄? 3、總部有兩層,其中一層12月份已退租,我需要做哪些分錄?先把固定資產清理掉,12月份減少原房租攤銷就可以了還是需要沖銷?
我單位發到的工資是次月發上月的,社保是當月繳納,住房公積金跟著工資走(次月繳上月),想提問:住房公積金會出現年底12月份分兩次把11月和12月的住房公積金發放,核定的月份就出現跨年(次年1月發的上年12月份住房公積金),這個會對做賬有影響嗎?同時,想在次年的1月做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但是1月之前已出現核定了,不能在1月按照新的基數繳納住房公積金,這個要如何處理呢?
跨區域工作,之前有參保和公積金,現在需要重新辦理社保和公積金嗎,在一個省份里面不同的市區,辦理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老師,問個和財務,人事勞動法相關的問題,比如公司有員工新入職,談好三個月試用期,不簽合同,但按規定交納五險一金,由于用工成本過高公司突然在該員工試用期內,乜就是三個月還差一周時間,口頭通知該名員工,并通知其當天辦理離職手續,理由不符合公司用人條件,問,1.是否可以申請補償金2是否可以要求第二個月雙倍工資補償?目前能證明的資料只有工資流水,和社保公積金的交納記錄
我們公司租賃開發商負一樓和15樓區域進行營業辦公,起初開發商與我們簽定了租賃合同15年。三年后,該開發商突然改變租賃合同內容,要求我們簽定新合同,開發商新租賃合同讓我們公司財務審核,經一看,三年前的開發商(簡稱甲方)在新的合同里面沒有了,換成了幾個不同人名的和從來未見過的公司作為新的甲方,原合同里面的租賃面積也分成了多個,租金變了。對于我這個新手來說,不知道怎么審核。第一,合同期未滿,又新簽合同,是否重復;第二,原甲方變成了現很多個新名稱的甲方,合同性質是否改變,對我們公司來說,風險增大或不利;第三,如果新簽租賃合同,原租賃合同怎么作廢;第四,新的甲方用什么證明他是房東?請專業老師解答一下。
老師麻煩問一下老板名下一家公司要注銷,那未分配利潤就是根據賬的上數來繳稅嗎
但是我咨詢說查賬征收需要開票。不開票就會被認為挪用。
老師你好,發工資取現金可以嗎?需要注意什么?
老師,從公賬轉到老板私人卡20萬,因為是查賬征收,所以需要合同還有開票嗎?對這筆錢的用途有要求嗎?他可能是用來游戲充值之類的,與公司經營無關。但是過段時間會還回來,具體還款時間不確定
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小企業會計準則下做的賬以前年度發的費用不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嗎,而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科目嗎
@董孝彬老師,這個事要不要給領導說下,讓他再看看決定?
老板來了這個紅單,叫我付款,這個這報銷單還是這付款單,憑證做一筆還是些兩筆呢
請問老師,公賬的錢轉20萬老板私人卡,過段時間再還回來,是查賬征收,需要合同還有開票嗎?這筆錢消費的話有要求的范圍嗎
老師,我們公司是供應鏈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是配送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是配送成本。報給老板的內賬的收入,為什么是含稅的?就是,老板如果想知道公司的營業利潤和凈利潤,比如凈利潤的話,我這邊是從內賬取數含稅的配送收入減去配送成本再減去期間費用再減去稅金及附加,加上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得出來凈利潤的數據,報給老板?
老師,情況是這樣的,去年有一個員工離職了,以前的公司還在跟他申報個稅,現在入職的公司也在申報個稅,導致工資超了,要交個稅,一般這種情況要怎么處理呀?
到原來繳納的地方的社保和醫保打印繳費證明
公積金的可以取出來里面的余額
前幾年有交,隔了幾年沒交了,現在到了另外一個地方工作,這邊需要有提供五險,需要重新開戶,還是合并
需要先開戶需要的,先開戶了才可以辦理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