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只在收到錢時確認收入。
我們有一家商場,里面的攤位是出租的,租賃合同有當年度的,也有跨年度的。租金有部分不能及時的收取,這種情況我們需要根據合同每月來確認收入,還是可以收到款項的時候一次性確認收入(確認當年的)
有個問題請教老師:在新收入準則中延保收入需要分期確認收入。成本也需要匹配相應期間的收入分期確認。想咨詢一下我們前期已將在收到延保款時一次性確認了收入,并且在發生成本時也一次性確認了成本,現在需要將以前的款項分期來進行確認收入,結轉成本。需要用哪個科目來調整了?反沖多確認的收入我們用的是合同負債科目,反沖成本了,是用合同資產還是合同履約成本還是用其他哪個科目更合適了???合同履約成本科目是歸集到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里面嗎?
課堂例題,出租業務,提前收了一部分租金,合同到期日剩下的租金一次性付清。收到租金時計入預收賬款,此時不確認其它業務收入可以理解,為什么合同到期不直接一次性確認收入,而是根據合同的期限6個月,分6個在每個月末確認其它業務收入呀
新會計準則下,我公司出租房屋,收取租金,1.提前收到部分租金:也是要按期間進行分攤確認收入。2.半年后收到上半年租金:是不是在合同開始時,按月確認合同資產,確認收入,收到錢的時候沖合同資產。還是合同不跨期,可以只在收到錢時確認收入。
老師,企業房屋出租,有一個月免租期,免租期也有確認收入,(將一個月的免租期分攤至整個合同期,比如合同租金3000元,合同期12個月,免租期1月,我分攤完每月確認收入為2750元)現在我要繳納房產稅,我是按照當月確認收入繳納從租房產稅(計稅依據為月租金2750元)還是按照合同,這個月繼續繳納從價房產稅,從下個月開始繳納從租房產稅(計稅依據為3000元)
公司收到10萬承兌,找機構扣掉900后到原戶,這樣原戶到款的金額就和開票不一致,會有900的差,900的差該怎么處理
這個題計提折舊沒有一個是符合這個公式的
老板一共開了4家公司,一家是育苗基地公司,一家是做護膚品原材料,一家是國際貿易公司,一家是投資公司,老板問我幾家公司之間要怎么開票才合適,叫我出一份稅務籌劃方案給他
開代理記賬公司,個體工商戶可以嗎?這樣還是需要三個專職人員嗎?
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了,確認收入的時候,不用結轉成本是嗎?所以可以理解為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是沒有成本的?因為他沒有折扣減值呀!
這總結為提尾不提頭。這道題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
我理解的是收租金屬于某一時段內確認收入,合同開始了,我有權收取的對價,計入合同資產,確認合同收入,不應該這么理解嗎?還是要等到收到錢了再確認收入,沒有收到錢時不做任何賬務處理嗎?
你好! 看一下: 租賃收入確認時間: (1)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的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其實意思就是收取租金應該使用的是租賃準則對吧。
是的,你的理解很對
那我提供一年的物業服務,是不是屬于某一時段內確認收入,無論是否收到錢,應按月確認收入
可以這么理解: 1.要根據合同收款的時間確認收入:租賃期沒有跨年以及沒有提前收款的 2.租賃期跨年且提前收款的,根據第二條確認
提供物業服務業屬于租賃準則嗎?不是應該屬于收入準則吧?
提供勞務收入確認時間 (1)在各個納稅期末采用完工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確認。 (2)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筑、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提供物業服務按提供勞務收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