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按照面積分攤
資料:中集房地產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2016年度內開發安樂開發小區,共發生下列土地開發支出和有關土地開發成本結轉業務。 1用銀行支付征地拆遷費5250000元 2.應付永杰設計院前期工程款125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112500 3.用銀行存款支付建筑公司基礎設施工程款150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135000 上列各項土地開發支出,按各開發產品用地面積進行分配,各開發產品用地面積如下: ?????????? 201商品房???????? 2000平方米 ?????????? 202商品房???????? 3000平方米 ?????????? 301出租房???????? 2000平方米 ?????????? 401商品性土地???? 10000平方米 ?????????? 451自用土地?????? 8000 平方米 4.401商品性土地應分配的開發間接費用為40000元 5.401商品性土地和451自用土地開發完成并經驗收,等待以后轉讓和用作房屋的建造。 6.451自用土地根據規劃設計要求,用于建造203商品房、302出租房和351周轉房。自用土地開發成本按房屋面積進行
我是一家房地產公司一般納稅人 占地面積是1.8萬平方米 現在只有商鋪和商品房賣出 那么占地面積如何在商鋪和商品房直接分攤 商鋪面積是A 商品房面積是B 層高系數C=商鋪/商品房
老師,我們是房地產開發公司,在一塊地上開發三棟樓,沒有商鋪,沒有停車位和車庫,也沒有地下室,只有園林景觀,那計算成本分攤的時候,園林景觀是否也要用占地面積算出相應的比列和三棟樓的相應總面積一起分攤成本呢?
2.集美房地產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現開發完成城中小區商品房,并經驗收合格。本月將202棟商品房分套出售,該棟商品房共有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其中么用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每套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80平方米,共50套房,每平方銷售面積不含稅價為9000元/平方米,整棟商品房的實際開發成本為3000萬元。月10日以按揭貸款方式銷售10套,首付款30%,銀行按揭風險抵押金為5%,25日行按揭貸款到賬。一般納稅人的房地產企業自行開發房地產項目銷售的,適用9%的增值稅稅率。(10分)要求:(1)計算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2)計算每套房屋銷售面積。(3)計算商品房銷售收入。(4)計算商品房銷售成本。(5)計算增值稅稅額。
老師好,我公司是房地產,有一棟樓含住宅、商鋪、地下車位,2020年住宅全部銷售完,商鋪車位只銷售了一部分,并在當年的12月份已結轉收入成本。2021年商鋪車位又銷售一部分,并在當年的12月份已結轉收入成本。現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要將2022年1-4月份收到這棟樓的成本分攤,是按2021年銷售的商鋪車位面積分別除以可售面積分攤到以前年度損益嗎?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關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
有依據嗎 還是有什么文件
依據國稅發[2009] 31號 第二十九條企業開發、建造的開發產品應按制造成本法進行計量與核算。中,應計入開發 產品成本中的費用屬于直接成本和能夠分清成本對象的間接成本,直接計入成本對象,共同成 本和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間接成本,應按受益的原則和配比的原則分配至各成本對象,具體分 配方法可按以下規定選擇其一: (一)占地面積法。指按已動工開發成本對象占地面積占開發用地總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 1.-次性開發的 ,按某-成本對象占地面積占全部成本對象占地總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 2.分期開發的,首先按本期全部成本對象占地面積占開發用地總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然后再 按某- -成本對象占地面積占期內全部成本對象占地總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 期內全部成本對象應負擔的占地面積為期內開發用地占地面積減除應由各期成本對象共同負擔 的占地面積。 (二)建筑面積法。指按已動工開發成本對象建筑面積占開發用地總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 1.-次性開發的,按某一成本對象 建筑面積占全部成本對象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 2.分期開發的,首先按期內成本對象建筑面積占開發用地計劃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然后 再按某一成本對象建筑面積占期內成本對象總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 (三)直接成本法。指按期內某一成本對象的直接開發成本占期內全部成本對象直接開發成本的 比例進行分配。 (四)預算造價法。指按期內某一成本對象預算造價占期內全部成本對象預算造價的比例進行分 配。 第三十條企業下列成本應按以下方法進行分配: (一)土地成本, -般按占地面積法進行分配。如果確需結合其他方法進行分配的,應商稅務機關 同意。 土地開發同時連結房地產開發的,屬于- -次性取得 土地分期開發房地產的情況,其土地開發成本 經商稅務機關同意后可先按:土地整體預算成本進行分配,待土地整體開發完畢再行調整。 (二)單獨作為過渡性成本對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應按建筑面積法進行分配。 (三)借款費用屬于不同成本對象共同負擔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預算造價法進行分配。 (四)其他成本項目的分配法由企業自行確定。 專家分析: 國稅發[2009] 31號雖然是規范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問題,但是對于土地增值稅也適用,可以 亞田建筑而知注公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