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看的是這個2019,1-2019,12月這么看,要是不是新企業話, 8.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規定按照“以年度為期計算” “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具體是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再調整。下一個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實際情況重新計算確定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如:在2020年、2021年,是否繼續適用,應分別根據其2019年、2020年銷售額確定。 【提醒】這里的年度是指會計年度,而不是連續12個月的概念。
我們企業享受技術服務,增值稅加計抵減10%政策。技術服務業務占全部銷售額的50%才可以享受加計抵減。7月發生了一筆銷售貨物的業務,導致2020技術服務的占比是42%,請問7月報稅還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嗎?技術服務和全部銷售額的占比,是按去年的計算,還是按今年的。不太懂這個占比的銷售額是怎么計算。
老師好,我想咨詢一個問題。我們這兒一戶納稅人是2018年成立的,但是一直到2019年11月才有了銷售收入,19年11月12月和2020年1月的收入占比大于50%,這個納稅人19年能享受加計抵減嗎?20年呢?
老師 加計抵減政策中的,銷售收入占總收入的50%以上,這個占比是用前12個月的收入來計算嗎? 比如2021年報12月增值稅的時候,這個占比是看企業 2019年11月到2020年11月的收入來計算嗎?
老師好 咨詢下 針對生產、生活性服務行業的企業,就是取得四個服務行業的銷售額占其總體銷售額(服務銷售額?其他銷售額【如銷售貨物的銷售額等】)的比例超過50%,才可以享受進項稅額加計抵減的政策。 這個50%的占比是指全年收入占比,還是按月收入的占比? 比如2020年1月成立的,是按照2020年全年的四項服務收入合計占全年收入合計數來算嗎? 那如果2020年7月成立的呢,是按照2020年7-12月(6個月)四項服務收入合計占2020年7-12月(6個月)總收入合計數來算嗎?還是按照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四項服務收入合計占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總收入合計數來算? 麻煩老師解答下
老師,你好,2018年11月成立的企業,用于判斷是否符合加計抵減政策條件的銷售額占比計算期可以算2021年全年嗎?如果21年全年四項服務收入占比 超過全年收入50%,是不是就滿足加計抵減政策呢‘’
老師,請問公司采購京東卡后怎樣做賬,員工領用怎樣做賬,麻煩給個分錄,謝謝
小規模公司開1稅點專票10萬,所有費用由我們公司成都,這個費用是怎么算?我們也給他開10萬普票。
登錄電子稅務局會有瀏覽記錄嗎?在哪里可以查詢,沒有申報和修改
你好老師,我收到一筆10000元的貨款,其中實際到賬9965手續費35,我這個項目明細應該怎么做?
老師酒吧充值送酒給客人怎么做賬啊
老師你好,我是新成立的公司,3月有一筆收入進公戶,但是我當時還沒做稅務登記,這張票開出開入都在四月,那我可以把賬也做在四月嗎?
差額征稅的行業可以取消差額征稅按常規的行業去銷項減進項報稅嗎,
老師我們是石家莊小規模納稅人, 需要給邢臺項目開發票,1、開外管證時,今天要開24000元發票,合同金額我寫多少?合同金額20萬的話,那我開外管證時合同金額寫24000元?還是20萬? 2、我們老板給的是電子版合同,只有合同簽訂日期2024年12月,工期大概35日,那外管證合同有效豈止時間我咋寫? 3、我們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季報,所得稅季報!4月份不含稅異地開票金額超過10萬元了,我還需要4月底預交增值稅和所得稅款嗎
我們是外貿企業,我們申報了一筆退稅款,供應商是第一次供貨,稅務發了函調給對方稅務局,對方稅務局回復函調說手續不全,要讓我們出口轉內銷,但實際貨物是不需要退回來再銷售的,比如進貨金額80萬,進項稅7.2萬,出口銷售100萬,退稅率9%,請問這筆業務如何做會計分錄,如何填寫納稅申報表
某公司,之前的固定資產沒計提過,怎么重新開始做賬計提
如果2019年達到標準,但是20年,沒有達到50%,也可以享受嗎?
可以,這個是可以的,不過就是21年不能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