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多發(fā)的錢,員工還給公司嗎,
老師,9月有筆工資發(fā)錯了,給員工多發(fā)了500,要怎么調啊?原來是借:管理費用-工資70000 管理費用-中秋福利8500 貸:銀行存款 78500 后來有個員工說自己沒有收到中秋福利才發(fā)現有個外勤人員本來是沒有的,結果發(fā)給她了,公司總會計說要我把福利費變成8000
老師,一月份的時候公司給我們每個員工發(fā)了300塊錢的紅包,總計:8400塊錢,我一月份做帳時的分錄:借:管理費用-福利費8400 貸:銀行存款8400;我現在把這8400塊錢做到二月份的工資表里,但是有個問題我不知道怎么處理,每個人的300塊錢加到實發(fā)工資里才能申報個稅,但是這300塊錢上個月時就已經發(fā)放了,那實際發(fā)放的時候是不是又再減去這300塊錢呀?
在20年12月進行調動 研發(fā)費用從你管理費用科目里面增加一個研發(fā)費 從現有管理費用名下的其他費用科目轉一部分費用到 這個研發(fā)費用中來 當中需要有 工資 (選定幾位為研發(fā)人員) 折舊費(2020年當中購進的生產設備折舊部分)租金水電(結轉大概40%進來)其他的一些日常開銷 總研發(fā)費用占比金額 為收入的8%以上 那調一部分工資出來的話就是 借:管理費用-研發(fā)費用 貸:管理費用-工資 現在遇到的問題是,我調一部分費用后,發(fā)現房租、招待費用等在利潤表中成了負數,這樣調對嗎,我應該怎么做
請問老師,公司購買的實物用于員工福利,我可不可以這樣做,購進實物,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然后在工資表里把這些福利折成現金記入個人工資薪金中,代扣代繳個稅。 就相當于發(fā)的福利沒有走應付職工薪酬 —福利費,沒有單獨體現,這樣可以嗎?但是最終也是代扣代繳了個稅的
老師我想問一下,我是直接把前任會計的賬套導過來了,準備繼續(xù)做賬的時候結不了賬,系統提示我說資產負債表不平,然后我就每個月看了一下是從20年12月的資產負債表不平開始的,然后我就發(fā)現20年12月的分錄重復結轉了,原分錄是借:本年利潤1474;貸:管理費用1474 ,然后她自己可能也是發(fā)現這個結轉錯了,然后21年1月期末結轉本來附在原始憑證后面的發(fā)票金額是6149的,然后她結轉分錄的時候就借:本年利潤4675 貸:管理費用福利費4675,我這樣做對不對,還有我接下去要怎么辦
公司收到10萬承兌,找機構扣掉900后到原戶,這樣原戶到款的金額就和開票不一致,會有900的差,900的差該怎么處理
這個題計提折舊沒有一個是符合這個公式的
老板一共開了4家公司,一家是育苗基地公司,一家是做護膚品原材料,一家是國際貿易公司,一家是投資公司,老板問我?guī)准夜局g要怎么開票才合適,叫我出一份稅務籌劃方案給他
開代理記賬公司,個體工商戶可以嗎?這樣還是需要三個專職人員嗎?
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了,確認收入的時候,不用結轉成本是嗎?所以可以理解為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是沒有成本的?因為他沒有折扣減值呀!
這總結為提尾不提頭。這道題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xù)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yè)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
員工說要從下個月工資扣
如果是這樣,你們不用調賬啊,下個月就會平了,相當于預支工資,
問題是老板說不能提現出她已經發(fā)了這個錢給特定員工
不能體現的話,讓員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