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費發票可以抵扣嗎
企業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住宿費,屬于差旅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企業發生的住宿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主要取決于住宿費的“用途”,企業員工在公司經營地或注冊地發生的住宿費,只要不屬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取得專票認證后,也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只要業務是真實的,因公出差支付住宿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
不能進項稅額抵扣的項目
實務中,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發生的住宿費不能進項稅額抵扣,如企業年會屬于福利費,發生的住宿費不能進項稅額抵扣。再如企業招待費中,發生的住宿費不能進項稅額抵扣。
財稅【2016】36號附件一二十七條一至六,都是不得抵扣的情形。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住宿費發票可以抵扣嗎?企業發生的住宿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主要取決于住宿費的“用途”,企業員工在公司經營地或注冊地發生的住宿費,只要不屬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取得專票認證后,也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