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第十五條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什么是消費稅
消費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后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屬于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消費稅是對特定貨物與勞務征收的一種間接稅,就其本質而言,是特種貨物與勞務稅,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費)環節征收的稅.消費稅之"消費",不是零售環節購買貨物或勞務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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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題的10000從哪里來的
老師,請教你一下:一般情況公司公賬款可不可以在銀行存定期?
A為子公司,在3月不做了,新注冊了一個分公司B,正常3月所有收入,成本歸屬分公司B,因分公司賬上額度問題,4月發放3月工資用了A公司發放(工資主體錯發放),會計4月申報3月所屬期工資也申報錯誤,直接申報了3月份工資(主體對應用A公司申報),現查詢申報時間有差異是因為2024年漏申報4月工資)。1、怎么來更正前期漏申報數據?2、A公司發放了工資,人力成本怎么調回到B公司?
老師,收到的款先入預收賬款,然后開發票再入主營業務收入,那沒有開發票的無票收入怎么自制原始憑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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