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計稅基礎包含消費稅嗎
(一)消費稅的銷售額同增值稅的銷售額一樣為不含增值稅款的銷售額,但屬于消費稅范圍的貨物,其銷售額應包括消費稅。
1、由于增值稅是實行價外征收的辦法,即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中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或應納稅額,而對部分消費品在征收增值稅的同時交叉征收的消費稅又是作為增值稅的稅基的,為了避免征稅過程中劃分稅基的麻煩和產生的誤解,消費稅實行價內征收。這樣,實行從價定率征收消費品的計稅依據與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一樣的,即: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2、如果納稅人應稅貨物(消費品)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發生價款和增值稅款合并收取的,在確定增值稅、消費稅計稅依據時,應當將其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換算公式為:① 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
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② 納稅人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征收率)
如汽車價款(不含增值稅)550萬元就是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計稅依據(汽車的價格已經考慮了消費稅的因素,本身是含消費稅的);向購買方收取價外費用5萬元,是收取的全部金額,既然要征收增值稅(也應該征收消費稅)要對全部金額進行價稅分離,因此就有了5/(1+17%)。
[550+5/(1+17%)]*17%=應該繳納的增值稅
[550+5/(1+17%)]*消費稅稅率=應該繳納的消費稅
消費稅的征收范圍?
答: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品等。
消費稅共設置了14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增值稅的計稅基礎包含消費稅嗎?會計工作需要具備非常強的實操性,所以會計新手在實際做賬過程中難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相信大家對這一問題都有自己的認識和理解了。如果想加強會計實操技能,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老師聯系,還可以多多跟我們的老會計交流心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