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繳納增值稅稅退稅款會計分錄怎么寫
1、因為多交增值稅款的當月是做:
借: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多交增值稅款的月末結轉時做: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本期轉入數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此時,未交增值稅科目下是借方余額,屬于溢繳稅款狀態,可以忽略,暫不處理)。
3、次月收到稅務退回多交增值稅時做;
借:銀行存款 (藍字)
借: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紅字)
4、收到稅務退回多交增值稅月末結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本期轉入數-----(至此,未交增值稅科目 是平衡的)。
增值稅稅率調整后,出口退稅要注意什么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從4月1日起,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同時,文件還規定了出口退稅率調整的過渡期間,出口企業要注意把握:
一、過渡期間
出口行為發生時間為: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的。
二、出口行為發生時間的確定
1、報關出口的貨物勞務(保稅區及經保稅區出口除外),以海關出口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2、非報關出口的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以出口發票或普通發票的開具時間為準;
3、保稅區及經保稅區出口的貨物,以貨物離境時海關出具的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不是進入保稅區的時間)。
三、兩類企業的過渡政策
(一)外貿企業
按購進時的稅率確定退稅率:
1、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
2、購進時已按調整后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
(二)生產企業或適用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的跨境應稅服務企業
過渡期間,一律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在計算免抵退稅時,適用稅率低于出口退稅率的,適用稅率與出口退稅率之差視為零參與免抵退稅計算。
多繳納增值稅稅退稅款會計分錄怎么寫?為了避免增值稅多交之后又去退稅的麻煩,建議財務在計算稅費的時候應該要仔細檢查下,保證公司每個月繳納的增值稅費都是正確,沒有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