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印花稅賬務處理
小編表示可以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并且,計提時: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繳納時:借;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在弄清楚這一點之后,又會有學員提問,說合同印花稅是與工程款配比由甲方代扣,還沒有確認收入時,合同印花稅如何入賬,如何攤銷呢?
是這樣的,現行印花稅法規中并無代扣代繳印花稅的規定,除非經地稅部門明確委托,均應由合同當事雙方自行貼花完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合同所載承包金額的0.3‰繳納印花稅. 同時,根據規定: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應在合同簽訂時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因此,對已履行并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按規定計算確定的印花稅,直接記入" 管理費用"科目,不需分攤.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交印花稅嗎?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建筑工程合同印花稅賬務處理?印花稅是國家加強會記財務管理,維護國家經濟穩定的一項重要稅收。印花稅的繳納方式主要有貼花法、繳款書代替貼花法等4種繳稅方式,我們在生產生活中,一定要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