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無法收回賬務處理
(一)確定初始投資成本
《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規定,除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遵循特定的會計處理原則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如以支付現金方式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購買過程中支付的手續費等必要支出。但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或利潤應作為應收項目核算,不構成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二)后續計量及核算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根據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及其是否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等進行劃分,應當分別采用成本法及權益法進行核算。其中成本法適用以下范圍:
1.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
2.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外,投資企業應當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投資收益,不論有關利潤分配中屬于對取得投資前還是取得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
(三)處置投資
企業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相應結轉與出售股權相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出售所得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處置損益。
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即:處置收益=實際取得的價款-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銀行存款等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
(貸或借)投資收益
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
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
長期股權投資無法收回賬務處理。企業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時的賬務處理會更加復雜,長期股權投資涉及企業合并的內容,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在對于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相應的有些差異,具體計量方式需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