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稅率是多少
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和外國企業就其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的所得應納的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的所得額計算,稅率為30%,地方所得稅,按應納稅的所得額計算,稅率為3%。
由于長期以來,吸收外資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策,在稅收上就形成了國家在所得稅方面給予納稅人較大的稅收優惠的現實情況。這樣一來,雖然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與內資企業所得稅在法定稅率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針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大量的存在,導致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實際稅負遠低于內資企業,使得外資企業在我國實際享受了“超國民待遇”,而內資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所以基本沒有哪個外資企業是按30%的稅率繳納所得稅的。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主要有五類:
①鼓勵開辦生產性企業。對外商投資的這類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稅,第三至第五年減半征稅。
②從事農、林、牧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依照前一規定享受減免稅待遇期滿后,經批準可在以后的十年內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15~30%的所得稅。
③對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及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稅。對設在經濟特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沿海經濟開放區的外商投資企業,減按24%稅率征收所得稅。上述企業屬于能源、交通、港口、碼頭或國家鼓勵的其他項目的,還可減按15%稅率征收所得稅。
④對外商開辦的產品出口企業,在按稅法規定減免所得稅期滿以后,凡當年出口產品的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值70%以上的,還可以按法定稅率,減半征收所得稅。
⑤鼓勵擴大和增加資本投資的優惠。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在中國境內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其經營期限不少于5年的,可以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納所得稅稅款的40%;如果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可全部退還再投資部分的已納稅款。
以上就是小編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稅率是多少做出的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調節經濟的具體手段,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區、產業、企業和產品的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了解跟多稅收優惠政策,就請繼續關注我們的資訊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