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抵扣分包款。如果分包單位他也是異地的,他也需要預繳。他不預繳,你沒法抵扣。
請教一下老師建筑業分包差額開票的問題,我公司簡易征收的清包業務,在項目地預繳3%,1.收到的分包發票必須是“*建筑服務*工程服務或建筑服務費”的才可以嗎?我們公司是把運送沙石的勞務外包給運輸個體戶了,他給我們開的“*運輸服務”我們可不可以差額開票?2.我們差額開票到項目地預繳稅款,非得拿到的分包發票已經交了稅的發票我才能差額開票預繳嗎?就是說比如現在9月,我拿到小規模給我開的8月的分包發票,但是她要到10月才會交7.8.9的稅,就是說這個稅她還沒交,我去項目地預繳稅款,能把這一部分差額扣出來在預繳嗎?當地稅務機關會不會以她還沒交稅不認我這個差額分包?
問題1老師我是房建工程山東項目,公司在北京,一般計稅,比如7月份產生甲方給我結算100萬,我付出分包款50萬。差額50萬預交2,這個納稅義務時間,是不是和平時申報時間在次月8月份1-15號之間申報預交表可以嗎? 問題2 在機構地北京繳納7個點時候,什么時候申報?也是8月份1-15號申報期,申報完對吧?這樣理解嗎?還是可以延后? 問題3比如我們這次甲方撥款100萬,我分包發票150萬,我就不需要預交了,對吧!還的正常填寫預交表嗎?還是機構地,電子稅務局直接正常申報,預交和正常申報我搞不明白時間順序! 問題4老師針對 整個項目下來我考慮這個人工材料 機械比例,讓對方開發票,還是針對
老師我有個疑問。簡單說,舉個例子,100萬的車+購置稅108.9萬,然后租賃公司收車款總價108.9萬的4%的服務費44000,總開票是113.2萬,這是張增值稅專用發票,113.2萬票面金額其中的11.5%也就是13萬可以抵扣掉公司13萬稅款,其余金額抵扣企業所得稅。(可以開租賃費,可以一次抵扣,也可以分一年多次抵扣) 另外,因為是第一手買到融資租賃公司名下,買車簽合同的時候您就要確認好,7到10天以后車過戶到您指定名下(可以是任何個人或公司)如果賣給我們,我們可以提前約定金額市場價收(抵完稅還能不虧反賺),稅也抵了,現也套了,相比于從公司轉113萬到個人賬戶要交的稅,113萬,正常交40%的稅,到個人賬戶67.8萬,要劃算很多!
帶人的機械租賃,開了9個點的建筑輔助*工程服務*機械租賃專票給業主,異地, 因業務全部轉包給分包 中間賺差價,收到同樣的建筑服務*機械租賃發票,預繳稅款時能填抵扣分包嗎? 分包單位也要預交嗎 如果不能抵扣豈不是這個項目 收到4個點稅
老師,我們公司跨市縣租賃工程機械含司機的那種,開的發票都是建筑服務*機械租賃費,異地預交稅款了,現在是我們收到別人給我們開的也都是建筑服務*機械租賃費發票,在預交的時候我能扣除這個發票金額按照差額預交稅款嗎?9%對外開的,收到的是1%
老師客戶給我一個咨詢服務的結算單,13萬金額,(結算日期是2024.12.9-25.4.4)可以4月開票7萬,6月開票5萬嗎
老師,我這個個體戶承包了一個工地瓦工的活,請問開票項目工程寫啥
付某某打印1個點稅點款,(9.10.11月份貨款:21000-付1個點稅點217.82, 12月份貨款:3808.1 -付1個點稅點37.70,1月份貨款827.1-付1個點稅點8.19合計稅點363.71元)(當時要求某某開票就談的是1個稅點開票)工商銀行 老師您好,這是買發票行為嗎?
新注冊的小規模公司,不能收專票嗎
老師這個月交的費用,沒來發票怎么做賬,能直接下到費用里嗎
請問入職一家剛成立的公司,會計需要做什么準備工作呢?比如需要開通些什么以及準備什么資料
老師,我們給小規模開了三張專票金額4w多,稅額2千多,對方非要我們沖紅重開普票,這個他們不能抵扣,可以做成本票,其他沒有什么影響吧
企業淘寶銷售給個人的產品必需要開票嗎?個人不要發票
老師您好,匯算清繳工資薪金的時候實際金額和稅務金額必須要填寫的跟個稅系統一致嗎
業務宣傳費范圍是哪些
從這張圖上來看是不能抵扣嗎?
他是當地的,我這邊怎么處理
不是這個 是你開發票給A公司,A公司是建筑工程,他收到這個發票不允許扣除分包
哦 意思是業主不能扣除分包 那現在是 我收到的單位 是當地 無需預繳稅 ,我現在可只接填分包抵扣了 有稅文依據嗎
你好 你的抵扣不了 分包款扣除的范圍界定 由以上政策可以看出,分包款差額扣除最重要的前提條件就是所扣除的必須是建筑分包款,該項可扣除的分包款包括分包工程打包支出中的建筑服務價款和貨物價款。而非單純的購買材料款、支付租賃款(也就是并非網絡所傳的建筑材料分包、設備租賃分包等)具體如下: 1、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 2、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3、材料與勞務作業一并分包,也就是上面政策中所說的“打包支出”。 4、設備與勞務作業一并分包,也就是上面政策中所說的“打包支出”。
如果我有一部份是分包出去,并非全部打包出去,對方也是異地需預交增值稅的,是否可抵
不可以 安上面的政策不可以。
哪號文 我想去看下
一)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七條:關于建筑服務分包款差額扣除的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按照規定允許從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給分包方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那么到底可扣除的分包款怎么界定,這里好像也說的不是很清楚,我們繼續看【稅總關于建筑服務分包款差額扣除的解讀】納稅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務,可按照現行政策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計稅。總包方支付的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即其中既包括貨物價款,也包括建筑服務價款。 這里面特別要關注的是“打包支出”這個概念。下面我們通過幾個例子來解釋“打包支出”。 【例1】路遠建筑公司將安防工程分包給安防工程公司(總價款含安防設備與安防安裝服務)取得9%增值稅普通發票; 此案例中分包工程主體為工程公司,設備與建筑服務都應跟隨主業開具9%增值稅發票,因此對于路遠公司來講,打包支出就包含設備與建筑服務全部金額,因此差額扣除金額就為設備與建筑服務全部金額。 【例2】路遠建筑公司將電梯工程分包給電梯生產企業取得13%和3%增值稅普通發票; 此案例中,由于電梯的采購和安裝統一分包給了電梯生產企業(有電梯安裝資質),這里的貨物和服務就屬于打包支出,在同一份合同,兩者不可分割。按照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文件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文件規定,電梯生產企業應分別開具13%和3%的增值稅發票。 【例3】路遠建筑公司從電梯銷售公司采購電梯取得13%增值稅普通發票,將電梯安裝工程分包給電梯安裝公司取得3%增值稅普通發票。 此案例中,陸遠公司從兩個公司分別采購設備和服務,就不屬于稅法規定的打包支出,電梯購買價款不可以享受增值稅差額征稅。 【例4】路遠建筑公司將鋼結構工程分包給鋼結構生產企業取得13%和9%增值稅普通發票; 此案例中,鋼結構材料款和鋼結構的安裝服務這兩部分也屬于打包支出,可以合并作為分包價款扣除。根據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文件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文件規定,鋼結構企業生產的不是設備而是材料,因此開具發票為13%和9%。
哎 算了 還是不太明白,我是路面機械操作
它上面寫著單純的機械不可以
要么是工程,要么是材料和勞務,要么是設備和勞務。只有一個設備的不行。
我是機械加勞務 收到的也是同樣的票 不能抵嗎
你好,那他不能直接建筑服務機械租賃呀。他這個勞務是提供勞務,不是帶著操作員的意思。
這里是清包公的意思。
那這個項目 稅收好高 兩個環節都預交2%的增值稅
不算高 比你的稅負低,而且你交稅就不止交這些,你回企業所在地也是少交這些。
嗯,至少保證認票的時候增值稅高于這個預交稅
是的,對的,是這么做的。
好的,謝謝
不用客氣,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