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老師你好。請教個問題,就是關于非貿付匯,境內企業向香港公司支付咨詢服務費,是屬于指定扣繳嗎,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因為我查了一下,說如果沒有人員在華工作的話就不需要扣企稅
老師您好,請問境外公司租給我司船,期租,承運人是我們,我們公司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但是電子稅務局上代扣代繳增值稅界面中的征收品目只有咨詢服務,然后稅率只能是6%,這是為什么啊
耿老師,您好!我想問下,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問題:1. 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前提是什么?就是滿足什么條件的情況下,境內公司需要幫境外公司代扣代繳呢?2. 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收稅范圍是哪些?就是應該對哪些事件征收 呢?謝謝。請附上稅法依據。
請問老師,大陸公司向臺灣A企業采購軟件開發服務,服軟件開發服務對象是臺灣B企業,就是支付賬款的是大陸公司,這個是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吧?前面老師說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我又查了一下,不是很確定,謝謝
老師好,我公司是國內企業,找國外的公司幫我公司拓展海外業務,國外公司收取我公司傭金,這種情況我公司需要幫他們代扣代繳增值稅和所得稅嗎
老師,一張出口發票上面的商品有的退稅有的不退稅是什么意思?
老師您好!我公司去年有研發費用,都已轉入管理費用-研究費用科目。匯算清繳表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第三列第十九行自動帶出研究費用的數據。但是主表A1000000表第六行的研發費用為0,沒有體現出這個研發費用數據。提示填寫A104000表。這是什么原因?
老師請問一下,我2月份建賬,庫存商品期初是20萬,就是1月份期末,年初是60萬,那我2月份結轉成本,都結轉可以嗎,還有不想年初庫存可以結轉嗎,系統自動結轉
老師您好,我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即將要收到一筆1600萬的居間費,請問我公司是交百分之一的稅嗎?,收到之后會改變小規模納稅人的性質嗎
老師,新成立公司,里面還沒有加入員工,所以個稅也不用申報吧
業務員提成是做銷售費用嗎?工資表天數,要是單休的怎么算天數
開辦的新戶注冊資本對企業有什么影響嗎?
老師這個利潤表財務費用是負數什么意思啊?
老師,一般納稅人酒店其他收入停車費,充電寶,取暖費稅率多少
公司想要變更名稱,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可以一起變更嗎
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前提和條件: ● 企業所得稅:當境內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與境內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關的股息、紅利、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收益等所得時,境內公司可能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這些支付通常被視為來源于境內的所得。打款時,需要扣除相應的稅費,即代扣代繳。 ● 增值稅:當境內公司向境外公司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貨物,并收到相應的款項時,境內公司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
稅法依據: 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十九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支付人負有代扣代繳義務。 * 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當境內公司向境外公司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貨物時,可能涉及增值稅的代扣代繳。
第二個問題,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收稅范圍: 企業所得稅:主要包括股息、紅利、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收益等與境內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關的所得 增值稅:涵蓋了所有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貨物的行為,具體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相關規定來確定。
希望解答能夠幫助到你,麻煩給個五星好評,謝謝
當境內公司向境外公司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貨物時,可能涉及增值稅的代扣代繳 境內公司銷售貨物到境外,即境內公司出口貨物到境外,境內公司取得收入,境內公司正常的申報收入,出口免稅,怎么會涉及到代扣代繳增值稅呢?
老師,我還有個問題,代扣代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比如境內公司和境外公司有關聯關系的前提下 這個說法嗎?
就是對境內公司與境外公司的關系有要求嗎?
另外一個問題:境內公司從境外公司采購貨物,境內公司需要替境外公司就此筆貨物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嗎?謝謝
您提到的情境是境內公司銷售貨物到境外,即出口業務。在出口業務中,通常情況下境內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這是因為中國稅法規定,對于出口貨物,境內公司可以享受出口退稅政策,即退還已繳納的增值稅或消費稅。 具體來說,當境內公司出口貨物時,它會向海關申報出口貨物的價值、數量和其他相關信息。海關核實無誤后,會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境內公司可以憑這些證明文件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增值稅或消費稅。 因此,在正常的出口業務中,境內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境內公司與境外公司之間存在特殊的交易安排或合同條款,例如由境內公司承擔境外公司的增值稅等,那么境內公司可能需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相應的代扣代繳。 總之,出口業務中境內公司通常不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合同條款和稅法規定進行判斷。所以是,“可能“涉及
代扣代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沒有要求境內公司和境外公司必須有關聯關系的前提,沒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境外也可能涉及代扣代繳。
另外一個問題:境內公司從境外公司采購貨物,境內公司需要替境外公司就此筆貨物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嗎?謝謝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1。因此,如果境內公司向境外公司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貨物,且該境外公司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因為征收稅款不方便,所以統一由國內公司源泉扣繳。這個個稅的原理是一致的,國家找公司追征比找個人容易很多
如果境外企業在境內有常設機構(就是問境外企業直接收很容易),那就不用代扣代繳,由常設機構直接申報繳納。 如果沒有常設機構,且境內公司向境外公司采購的貨物屬于應稅行為,那么境內公司具有代扣代繳的法定義務。
境內公司從境外公司采購貨物,境內公司要不要要替境外公司就此筆貨物代扣代繳,的判斷依據就是看境外公司在境內有沒有常設機構,能不能正常征收到稅款,收不到的情況下就由國內的企業代扣
您的意思是境外公司銷售貨物給境內公司,即境內公司采購貨物進來,我們公司一直都是繳納進口增值稅和關稅,境內公司從來沒有因為此筆從國外采購貨物而代扣代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啊?
境內公司從境外公司采購貨物,境內公司要不要要替境外公司就此筆貨物代扣代繳,的判斷依據就是看境外公司在境內有沒有常設機構,能不能正常征收到稅款,收不到的情況下就由國內的企業代扣 老師,您的這個回復,我感覺似乎有點不對,想一想我們一般公司進口貨物時,是不是都是繳納進口增值稅和關稅的,然后進口增值稅可以抵扣,關稅進成本的,我好像從來沒有看過我們一般公司需要就此筆進口貨物代扣代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所以,煩請老師再查查資料,再想想,謝謝
您提到的情境是境外公司銷售貨物給境內公司,這種情況下,境內公司通常需要支付進口增值稅和關稅。這些稅費是在貨物進口時由境內公司直接支付給海關的。這是你們公司自己應該承擔的稅費,和對方沒關系
關于替境外公司源泉扣繳,代扣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具體操作方式如下: 確認納稅義務:在采購貨物時,境內公司需要確認該筆交易是否構成應稅行為。如果屬于應稅行為,那么境內公司需要承擔相應的納稅義務。 代扣增值稅:當境外公司向境內公司銷售貨物并構成應稅行為時,境內公司需要在支付款項時將增值稅部分扣除,并將剩余金額匯入境外公司的賬戶中。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扣繳比例和金額需要根據相關稅法規定來確定。 企業所得稅代扣:如果境外公司在境內沒有常設機構或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那么境內公司可能需要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在這種情況下,境內公司需要在與境外公司簽訂合同時明確約定相關的稅收條款和責任劃分。具體來說,可以要求境外公司將應稅收入匯入境內公司的賬戶中,由境內公司按照相關稅法規定進行申報和處理。 履行報備程序:為了確保合法合規地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建議境內公司在與境外公司簽訂合同前咨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稅務機關,以確保符合相關稅法規定并做好備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