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對方只出具了收據,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分錄正常做,只是稅前不能扣除。 借:財務費用(或者計入相應成本科目) 貸:銀行存款
老師您好! 我們是做工程項目的,有些預付款的我們已經開票出去,但是我們分包出去的要2021年開票給我們,這個能先做預估費用嗎?清算時能稅前扣除嗎?具體怎么操作請老師給一下解答哦 謝謝啦
老師 為展會做配套服務的文化發展公司 如果本月交接 要注意什么?這類公司向兼職模特付費 怎么取得合法稅前扣除成本費用票?有幾種方式的票據可以選?這是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我有點捋不清思路 能不能從收入 成本費用 稅的角度 講下注意事項 如何開展工作?謝謝老師
老師好,請問公司租用個人的車辦公使用,合同約定該車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公司承擔,但個人不能提供發票給公司,請問我們可以用個人寫的收據入賬嗎?如果可以租金能在所得稅前扣除嗎?還有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嗎?謝謝老師!
老師您好!問一下單位過節給員工發放過節補貼加在工資里一起發,應該怎么賬務處理,如果計入工資表中繳納個稅嗎?計入工資表中就允許稅前扣除了吧,謝謝!如果不計入工資表另外做福利費,限額扣除的是嗎?
老師好!我想咨詢一下扣的融資費對方只出一個收據能稅前扣除嗎?如果不合法不能稅前扣除怎么做分錄?謝謝老師給予指點?
老師 我想問一下會務費扣除是怎么操作的,會務費稅前扣除,他的賬務處理是什么樣的
你好,老師,之前公司車是貸款買的,一部分是公司賬戶轉的,剩余的是每月還貸款,是扣法人個人賬戶?之前的分錄是,借:固定資產 貸應付賬款-某某汽車銷售公司 現在剩余部分的本金,法人現在還清了。分錄怎么寫?貸款的利息分錄怎么寫?
老師,稅種核定技術服務,可以開現代服務嗎
老師,我們給客戶的產品代加工,然后主料是客戶提供的,就只有包裝類的紙箱是我們提供的,是預制菜,然后是生制品,那銷項稅率是13%還是9%?
公司扣了員工一筆行政扣款,從工資中扣的,原因是因為寢室衛生條件差,侵害了公司寢室衛生的扣款,這筆款要怎么入賬,做營業外收入,罰沒利得合適嗎
小規模納稅人 更正申報 第一季度 開的百分之3專票 主表應該怎么填老師
老師,再生資源公司所得稅有什么優惠沒?謝謝老師
老師好,我們從事餐飲業原材料供應商,因為商品質量問題,我們對供應商的罰款計入營業外收入,還確認銷項稅額嗎?
我們合作的一家公司是投資公司,主營商務服務。 現在簽署了一項市場推廣服務費的合同,他們說只能開3%稅率的服務費 請問,就算是小規模納稅人,能取稅務局代開6%的服務費嗎?
老師,我想問下餐飲公司,怎么做原材料的成本核算呢,分攤比例該怎么定制合理一些呢
稅前不能扣除是不是提出來,謝謝老師詳細解答一下
稅前不能扣除,照常做賬,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做無票費用的納稅調增。
計入財務費或者相應成本結轉時直接轉入了成本,直接就稅前扣除了怎么處理才能不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填寫調整數據即可。 業務發生時,不做分錄也是不對的,不做分錄會造成財務數據使用的準確性,而且還有對應的銀行存款科目要對平呢。所以還是要做賬。 所以,一般在企業匯算清繳期間,都有一個清產核資、梳理發票的過程。有些發票在當時沒有取得,在企業匯算清繳結束前取得,也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當時發票沒有取得匯算前取得的發票可以直接放在以前做的分錄里嗎?
同學你好,這種情況清況是可以的。
回來的發票跟當時做的發票日期不一致啊
不一致也是可以放進去的。可以原票放進去,也可以放復印件,原票在收到的月份做一筆賬,借:應付,貸:應付。 一般是放到原憑證。這樣好一些。因為收到原票就是為了稅前扣除,放到原憑證,方便核對扣除依據。
老師早上好!我想咨詢一下公司車計提折舊一般提多少年?如果車報廢需要什么資料怎么做憑證把這個帳務平帳?另外最近老聽說公司減資到底減好不好?怎么減合理稅務上沒風險?
同學你好,折舊年限可以參考以下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①房屋、建筑物,為20年; ②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③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④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⑤電子設備,為3年。 企業購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其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期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規定:“一、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因此,企業購買的車輛尚未提足折舊便提前報廢,不需要辦理備案。納稅人僅需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寫《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并將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以法人股東的身份減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根據上述政策得知,法人股東減資或撤資收回的資產一共分為三個部分:一部分是投資成本的收回,一部分是收回的股息所得,另一部分是投資資產轉讓所得。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六十四號)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所以,法人股東減資或撤資收回的股息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其中只有第三部分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款。
如果是以自然人股東身份進行減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終止投資經營收回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41號公告)規定:“個人因各種原因終止投資、聯營、經營合作等行為,從被投資企業或合作項目、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均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稅費。”從上述文件可以得出自然人股東減資,分回的資產扣除初始投資成本后的部分需要按“財產轉讓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沒有區分超過的部分中是否屬于被投資企業經營過程中形成的稅收利潤分到股東層面形成的股息性收益,這一點與企業所得稅不同。之所以沒有加以區分,是因為股息性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稅率都是20%。但也有可能產生差異,比如被投資企業屬于外商投資企業,其外籍個人股東做減資或撤資時,分回的資產中對應的屬于股息性的收益可以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相應在這種情況下,就要確認股息性質所得。
以上是股東減資的稅務相關問題。另外,減資還要考慮公司業務。比如有的項目投標需要注冊資本金達到多少。另外,資本金的多少,可能也會影響到商業合作伙伴的選擇。所以,減資要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