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 其中所謂“知道”,應當是指有充分證據證明,起訴人知道作出被訴行政行為的時間;所謂“應當知道”是指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生活經驗,根據相關證據,推定起訴人知道作出被訴行政行為的時間。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老師這句話能幫忙舉個例子嗎?一下債權人一下債務人沒理解過來。
下列關于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2 年內行使 B.債權人行使撤銷權須以債務人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銷權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師:這個C選項是錯在要以訴訟方式?還是通知是債務人?
這個上面不是說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是由之日起一年內,后面跟一個重大誤解是90日內,意思是除了重大誤解是90日之外,其余的都是一年內是嗎?還有上面說了,是一年內最后面又有一個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這個和上面不沖突嗎
甲在乙商場購買多種商品,其中一個智能手機配件,由于商場將價格簽放錯位置,甲將實際價格為199元的手機配件誤當作99元將其購買,到家后發現付款價格為199元,隨后到乙商場要求退貨,與乙商場交涉未果后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該手機配件買賣合同。根據《民法典》規定,甲的撤銷權的行使期間是( )。 A.90日 B.60日 C.30日 D.1年 正確答案 : A 【知識點】債權人撤銷權 答案解析 :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90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問題:重大誤解可撤銷期間為一年的情況是?
下列關于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中撤銷權的說法正確的有( )。 A.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撤銷之日起失效 B.撤銷權在性質上屬于請求權,依撤銷權人的意思表示即可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C.在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中,并非所有當事人均享有撤銷權 D.撤銷權應依訴行使,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出 E.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 正確答案 : C,D 【知識點】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答案解析 : (1)選項A: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2)選項B:撤銷權在性質上屬于形成權,依撤銷權人的意思表示即可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無須相對人同意。 問題:B 就缺在后面一句話嗎?沒有相對人同意就錯了?考試會這樣考嗎?
老師,單位是2021年成立的,集體經濟組織,我剛入職接手,平時來往業務不多,馬上季報了,無從下手,之前的會計都是0申報,我現在要怎么做呢?
請教一下,非常感謝! 題目為什么不是按以下會計分錄計算,如果不是,完整的會計分錄是怎樣的。 借:營業外支出226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6 借:主營業務成本100 貸:庫存商品100
老師好,增值稅申報時,1:如果公司不是差額計稅的話,附表一是不是直接點擊保存,關閉即可,其他按正常操作,對嗎?2:如果公司本月免征增值稅,主表正常操作,附表一,附表二,減免明顯表三個表都只要點擊保存,然后關閉即可,是嗎?當然后面是要點擊申報,需要繳費時再點擊繳費,是這樣嗎老師,謝謝!
老師。賬上待認證的發票有200多萬,但是前一任會計沒有交接那個待認證的發票給我。我應該怎么找出來?
分公司注冊的第一年,屬區稅務局要求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也是就地匯算的,那么總公司就不需要合并此分公司的數據申報所得稅了,匯算也不要合并這個分公司的數據了,因為它自己單獨做了匯算了對嗎
銀行有一筆流水,收付款都是同一個公司名,請問這個怎么做賬,怎么寫分錄呢?
假如一件貨物出口價10000元,知道利潤率(毛利率)是5%,那這件貨物的成本怎么算。另外這個成本是不是應該按不含稅價算?
老師好,老板用銀行賬戶付的1500的保險費,但是沒看到發票,請問分錄怎嗎做啊,謝謝
老師好,我公司買了一部手機4900,這個分錄怎嗎做正確啊?謝謝
已知利潤率(毛利率)和售價,成本怎么算。 成本=銷售額*(1-利潤率) 成本=銷售額/(1+利潤率) 這兩個區別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