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比如甲欠乙貨款,甲是債務人,乙是債權人,如果符合撤銷權的條件,甲2020.2.1日放棄債權,發生撤銷事由,如果乙2020.8.1日才知道,那么撤銷最后期限是2021.8.1,最晚不能超過2020.2.1+5年,也就是2025.2.1日。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老師這句話能幫忙舉個例子嗎?一下債權人一下債務人沒理解過來。
下列關于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2 年內行使 B.債權人行使撤銷權須以債務人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銷權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師:這個C選項是錯在要以訴訟方式?還是通知是債務人?
這個上面不是說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是由之日起一年內,后面跟一個重大誤解是90日內,意思是除了重大誤解是90日之外,其余的都是一年內是嗎?還有上面說了,是一年內最后面又有一個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這個和上面不沖突嗎
根據《民法典》規定,因重大誤解而請求撤銷法律行為的,撤銷權的除斥期間為自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 A.90日內 B.1年內 C.5年內 D.60日內 正確答案 : A 【知識點】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答案解析 : 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90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問題:請問什么時候用“知道”,什么時候用“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下列關于債的保全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債權人可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所有債權 B.債權人應以債務人的名義提起代位權訴訟 C.債權人可撤銷債務人提供擔保的行為 D.債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正確答案 : D 【知識點】債的保全 答案解析 : (1)選項A:專屬于債務人的權利,債權人不得代位。(2)選項B:債權人應以自己的名義提起代位權訴訟。(3)選項C:債權人可撤銷債務人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行為。 問題:老師D不對吧,沒理解 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老師,原章程未明確法定代表人是誰,變更法定代表人時需要提交章程修正案嗎?
請問去年12月就已經從這家公司離職了,現在還能從個人所得稅app上看到在給我申報,這怎么回事?怎樣停止前公司的申報,對現在是否有影響?
老師,企業內賬固定資產需要折舊嗎?
你好,上個月我們公司和另一公司合作,我們派出藝人演出,我們公司已經開發票給合作公司了,現在對方公司要我方藝人完稅證明說是稅務局要的,這個我們能不能直接跟稅務局對接,不想給對方公司這些。
老師,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銷項這種是走的無票收入嗎
教育機構月度如何確認收入費用和支出
請問有一家公司沒有收入,也幾乎沒有成本,銀行賬上沒有進出賬,沒有現金交易,現在目前就是記提每個月的工資,就是法人夫妻的,但是也沒有錢發,就是開個手據,收到法人的借款,來做工資,我就想問下,這個工資還有沒有必要繼續計提,現在也沒有申報社保了,因為也沒有錢交了,但是還不能注銷現在。請問現在要怎么辦呢
以2000元為基數,自2024年9月1日參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得到的利息是多少?
個體戶2024年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補稅1000,請問怎么做分錄呢?
計提及繳納工傷保險時, 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1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100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100 貸:銀行貨款 現在收到退回工傷保險20,怎么做分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