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對的,你理解正確。
公司2021年11成立分公司,獨立核算,做了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備案,我知道2022年匯算清繳時是總公司這邊報,分公司不用,2023年以后呢?分公司是否需要做匯算清繳?然后跟季度申報那樣按比例分攤企業所得稅?補繳稅款也是按50%分攤繳納嗎?填報的數據都是合并后的數據嗎?
4月跨區設立了一個分公司,從今年第三季度開始企業所得稅匯總到總公司匯算,總機構申報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時要匯總填報嗎?因為分公司是新公司第一年是不是不需要就地繳納稅款,申報時都哪些報表需要合并
老師,關于分公司獨立核算企業所得稅問題 1、分公司也得每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2、企業所得稅不享受小規模稅率?按照25%? 3、分公司獨立核算,有利潤了。總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還需要把分公司的利潤合并一起?如果分公司已經繳納企業所得稅,總公司就不需要再交分公司的部分了吧? 4、我理解企業所得稅是需要有單獨資格,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性,為什么稅務局還要我申報企業所得稅?
老師:想咨詢下,企業所得稅申請了總分公司匯總納稅。分公司就地繳納標識和參與年度匯算清繳標識都選的否。那么分公司是不是就不需要在季度申報所得稅,年度也不用參加匯算清繳啊。
老師您好,分公司在注冊當年所屬稅務局要求的就地征收企業所得稅,那么分公司自己申報企業所得稅,總公司申報所得稅時也不需要合并這個分公司的數據,對不對
目前賬上待認證金額比稅局系統可勾選的金額多18萬多,如何核對差異
二、資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簽訂了一項10年期不動產租賃合同,已經于當日獲得使用該不動產的控制權。租金基于每兩年消費者價格指數水平確定,第1年年初的消費者價格指數為125,據此確定的租金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賃期開始日已經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傭金等初始直接費用20000元。租賃期第3年年初的消費者價格指數為135,據此確定的調整后的租金為54000元/年。假設甲公司再租賃期開始日的折現率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現率為6%。假定甲公司將該不動產用于行政管理部門,該不動產剩余使用壽命為20年,租賃期滿后沒有殘值,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編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2)編制20x6年1月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
老師收到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醫療保險會計
老師收到人保醫療保險會計分錄
收到城鄉大病醫療賠款會計分錄
老師新成立的小規模納稅人簡易確認式通用報表帶出的工會經費申報繳納了本月怎么做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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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聯系到大同財會院校的招生辦
老師,公司購買汽車開具的發票上的公司和后來支付車貸的公司名稱不是同一個,怎么做賬
企業注銷后,資產負債表上未分配負數,剩余一點資金為投資款虧損后的所有者權益一直未分配掉,不牽扯稅務問題了,可以暫時不處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