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對的,就是這個邏輯關系的
1.某地產開發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18年8月預售2017年7月開工尚未開發完畢的房地產項目,項目預計可供銷售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當期銷售16000平方米,開具普通發票,發票上價稅合計1000萬元,另外收取選號費100萬元。開發項目總計向政府支付土地出讓費400萬元,支付拆遷戶部分拆遷費100萬元,均可以取得合法憑證。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注意:土地價款包含拆遷戶拆遷費,選號費作價外費計入銷售額。當期可扣除的土地價款=支付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的面積÷可供銷售建筑面積),這是收入與成本配比原則) A.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500萬元 B.該公司預繳稅額19.09萬元 C.該公司預繳稅額30萬元 D.該公司向機構所在地正式申報應納稅額63.64萬元 這個怎么做呢
我們房開企業有農貿市場攤位 我們直接收取攤位的租金的話要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增值稅按照9%繳納(不是老項目)及企業所得稅,這樣的話為了減少增值稅我們另外成立了一家運營公司運營,我們可以將其租金全部由運營公司收取及負責運營管理并且我們不收取運營公司(這樣可以說的過去嗎)這樣的話運營公司繳納的增值稅就按照小規模納稅人政策來執行 少繳納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此種情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由運營公司承擔嗎?運營公司享受財稅2019 12號文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政策嗎?如果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只能房開企業去享受的話就沒必要租金由運營公司收取繳納相關稅費了 因為綜合下來兩個公司對這個租賃業務產生的稅費可能差不多
老師,這個文件是什么意思?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川辦發〔2020〕10號、省稅務局省財政廳2021年第2號公告,在四川省內注冊登記的中小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可免征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房土兩稅)。根據上述要求,請您在11月征期時根據自身情況進行相應操作:如符合2022年度疫情期間房土兩稅免稅條件的,無論5月征期時是否先行申報享受1-6月稅款,須于1-10日點擊“去申請”,進入免稅申請界面并報送相應的申請資料。如不符合2022年度疫情期間房土兩稅免稅條件但5月征期時已先行申報享受1-6月稅款的,點擊“關閉”,更正上半年申報信息并補繳相應稅款。如不符合2022年度疫情期間房土兩稅免稅條件且5月征期時未先行申報享受1-6月稅款的,點擊“不再提醒”,進入正常的申報界面。
老師好,請問房地產開發公司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我們有商鋪是拆遷戶,原來拆遷戶有商鋪無證的,我們拆遷協議是把無證拆遷戶我們換有證商鋪給對方,面積按原來無證的面積換,這樣我們開發公司無需在支付拆遷款給對方,總之是商鋪換商鋪,面積不能超過原來面積,超過部分對方補款給開發公司,現在已經在清算了,稅局說按視同銷售,這個明白,但是關于視同銷售單價怎么定?有相關文件嗎?
老師你好,我司有房租出租共3棟樓,有交房產稅跟城鎮土地使用稅;現有核實公司房產情況,說到購地價格+土地開發成本=這3棟樓的房產原值合計數,這個邏輯是正確的嗎?
請問企業臨時找外單位人員幫忙干了四天活支付1200元,如何申報個稅?需要注意什么呢?
公辦幼兒園可以和員工簽署私車公用協議,沒有租金只報銷油費嗎?
行政單位員工去黨校學習的培訓費和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行政單位支付給員工個人的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生產企業 如果3月有出口收入,已經開具出口發票,申報了增值稅, ①3月的免抵退稅是否可以先不申報,等到時候跟以后月份,例如(4或者5月份)的免抵退稅一起申報呢 ②還是說申報了當期的增值稅,就一定要申報免抵退稅 ③如果是那種超期申報的(超次年4月),是否可以跟正常申報的,一起申報退稅
發現一張取得的切割機發票不是我公司的購買的,怎么處理
公司轉讓了,之前的賬還有用嗎?還是以后的賬0申報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購地價+土地開發成本=房產原值合計數 這個邏輯關系是正確的是吧
嗯對,這個邏輯是沒錯的
哦哦,好的,謝謝!
不客氣的,祝您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