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款必須有合規票據,表明你這部分收入是代第三方收取的,這種情況下可以不計入收入。像這種情況應該記入收入總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和土增。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出售一幢寫字樓,收入總額為10000萬元。開發該寫字樓有關支出為:支付地價款及各種費用10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3000萬元;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為500萬元(可按轉讓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但其中有50萬元屬加罰的利息:轉讓環節繳納除增值稅以外的有關稅費共計95萬元;該單位所在地政府規定的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計算扣除比例為5%。要求:計算該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納的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已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應調整至房地產開發費用中計算扣除。舉個例子,比如某房地產開發商的開發成本為7000萬,其中含利息費用1000萬(也就是說會計的賬務處理把利息費用計到開發成本了,而不是財務費用),那么扣除項目中的開發成本為7000-1000=6000萬,利息支出1000調整到房地產開發費用中計算扣除。即清算時,已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應調整至房地產開發費用中計算扣除(因為房地產開發中的利息支出應該作為房地產開發費用,不能作為開發成本),請問老師放到成本和放到費用,都是扣除,為啥還要調整?
46.[簡答題]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19年5月將一新建的辦公樓轉讓給某單位,取得含稅轉讓收入15750萬元,由于該辦公樓為“營改增”之前建造,因此公司選擇了簡易征收辦法繳納了增值稅。已知該公司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地價款為3000萬元;房地產的開發成本為4000萬元;房地產開發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為1200萬元(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也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另該房產公司所在地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地產開發費用的計算扣除比例為10%,不考慮印花稅的扣除因素。請計算該房產公司轉讓辦公樓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1864.5(萬元)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一幢新建辦公樓,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收入7000萬元。開發相關支出為:支付地價款及各種費用10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為1500萬元;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為200萬元(可按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但其中有30萬元屬加罰利息),該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時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比例為5%,在計算土地增值額時準予扣除的有關稅費355萬元(1)準予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為()萬元。A.200B.170C.325D.295(2)準予扣除的扣除項目金額為()萬元。A.3650B.3680C.3150D.3180(3)增值額為()萬元。A.3320B.3350C.3850D.3820(4)增值率為()萬元。A.91.78%B.90.22%C.122.22%D.120.13%(5)土地增值稅為()萬元。A1452.50B.1144C.1157.50D.1433
2021年4月,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一般納稅人)轉讓新建的一幢寫字樓取得含稅收入1000萬元,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已知該公司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為5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200萬元,所發生的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所在省人民政府規定,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比例為10%,計算土地增值兌時準予扣除的稅費為6萬元。該公司應繳為的土地增值稅為()萬元。 這個題咋做
權責發生制轉換為收付實現制對應的會計等式。 實際收入=收入+應收賬款貸方數-應收賬款借方數+預收賬款貸方數-預收賬款借方數 應收票據科目該如何處理?其他應收是否也按照應收賬款處理? 實際支出=費用+應付賬款借方數-貸方數?預付賬款借方數-預付賬款貸方數-累計折舊和待攤費用 應交稅金如何處理?其他應付同應付賬款的處理方式? 最終上述實際收入-實際支出=貨幣增加額? 該公式是否成立?該如何調整?
老師:請問負債過大, 1、可以處理的方案有哪些啊? 2、轉資本需要哪些手續? 3、轉資本有哪些損失嗎?
注冊資金100萬,5年內實繳100萬是指法人5年一共存進賬戶100萬還是一次行存進賬戶100萬 別人轉進賬戶的錢可以算在內嗎
廠家開具負數發票給我們,我們就做進項稅額轉出,沖減成本,廠家就沖減收入,沖減銷項稅,是這樣處理嗎?
代買購置稅和保險。可以代買的吧?就是別人從我們這里買車,我們把這個車輛購置稅收了,買了 然后發票是對方名字的。賬務處理咋做的 是這樣做嗎? 我已經借銀行存款89800 貸應收賬款89800 開票,借應收賬款 74500,15300代付保險和上牌的。收款89800,開票74500,其中15300是保險跟車輛購置稅代付的。 分錄。開票時借應收賬款 74500主營業務 銷項稅額 收到款項,借銀行存款89800 應收賬款74500 其他應付款 車輛購置稅 和保險15300 代付車輛購置稅跟保險。借其他應付款車購稅和保險 貸銀行存款
2024年7月以后新開的賬戶3年緩沖?5年內實繳是什么意思?實繳是注冊資金100萬就需要往賬戶存100萬么
廠家返利給我們,我們是沖減成本,對于廠家來說,這筆錢怎么做賬?
老師,請問一下年終獎25萬要交多少個稅啊?咋算?平時每個月也有工資5千以內,有一個娃,有一套新房 房貸。
公司應該要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但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是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公司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書中既然講到,那肯定是指的合規票據。我疑問的地方是:房地產開發公司把這部分代收費用計入到轉讓收入中,然后計算扣除額的時候,又扣除了,那這不是相當于沒有計算土增稅嗎
還有老師你上面說的,合規的票據,證明是代第三方收的,這種情況下可以不計入收入。后面又說像這種情況應該計入收入總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和土增稅,沒明白你說的意思
一般情況下,看你們單位收這部分款項的時候,是不是給買房人開具的從政府領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單據,如果有的話不需要計入收入。沒有的話需要計入發票金額,繳納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
老師,你沒明白我的意思,我意思是,稅務師教材中的內容:如果代收費用計入房價向購買方一并收取,則應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計稅,相應的,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代收費用可以扣除,但不得作為加計20%扣除的基數,這句話要怎么理解。就算是計入房價向購買方一并收取的,但是這部分是代第三方收的,也是需要上交給第三方的,那在扣除項目金額中扣除,這不是不用計算繳納土增稅了嗎
從理論上來說,你的想法是正確的。這部分作為收入計算土增,然后是支出的時候,作為土增的扣除項目,一來一回不用交土地增值稅。
但是你在寫計算過程或者解題過程的時候,不能直接把這部分收入作為不征土地增值稅的收入,直接扣除在外。
另外,從實際業務的角度出發,土地增值稅先按收入計算預繳金額,在清算的時候才會計算扣除金額。有時候預繳和清算的時間差,可能三到五年,這樣就會出現納稅的時間差異。
意思計算的時候還是要把這部分寫出來了嘛,這個土增稅我明白了。那這部分代收費用要不要交增值稅呢,按道理代收又轉交第三方,這也不能算作我的收入啊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代政府征收的款項在支付給政府時,一般不可能從政府取得合規的票據,進而也不能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
老師,你說的我又看不懂了,教材中講的可以計算扣除,你又說不能取得合規票據,不能扣除,先不考慮實際工作中的,就單純教材中的內容,我那樣理解是不是沒得問題
需要先明確這部分收入到底算不算作房開企業的收入?需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需要繳納增值稅,那么就需要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舉例,賣一套房子收入101萬,如果從政府領取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單據,向買房人開具了1萬塊錢該單據,其余100萬開具銷售不動產發票,那么這1萬元就不應該作為銷售收入計算增值稅和土增。 相反,如果未向政府部門領取行政事業性收費單據等合規票據,那么就要向買房人開具的銷售不動產發票就是101萬,也就是這1萬元應該作為你的銷售收入計算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
意思需要交增值稅就需要交土地增值稅,不交增值稅就不用交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沒得直接關系啊,這樣對嗎
做題時,如果題目中明確的表述代政府收取的費用,那么這部分款項就不應該作為房開公司的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不用管票據合不合規的問題。
如果未向政府部門領取行政事業性收費單據等合規票據,那么就要向買房人開具的銷售不動產發票就是101萬,也就是這1萬元應該作為你的銷售收入計算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老師,你舉的這個例子,那這1萬元,在計算土增稅的時候,可以作為扣除項目金額扣除不
能不能扣除不應該看收入時的票據,應該看支出時的票據。如果1萬塊錢支付給了政府,政府也給你開具了發票,那么你這個部分就可以扣除,如果政府沒有開具發票,相當于白條入賬,那這部分肯定是不允許扣除的
那書上講的可以扣除是什么意思,指的是取得了政府開具的發票?
我說的可能偏實務了一點,書上講的能扣除可能就是默認該部分支出已經取得了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票據。
嗯嗯,明白了,有時候在這上面問的些實際工作中問題,又回答的非常官方。不過還是謝謝老師
不客氣,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