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可以這么做的,因為發票不允許提前,你可以在十月份暫估,然后11月份發票到了紅沖之前的暫估在做發票的。
關于發工資問題,比如我企業10月成立,10月建賬時我是不是借管理費用2000貸應付職工薪酬,然后到11月工資發完了我做個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做10月已發的部分,然后再在11月我還要做個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計提11月的)
10月份用銀行付的款,11月份收到的發票,在10月份做賬時可以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嗎
老師,我收到11月支付的貨款的銀行回單(送貨單是10月份的,然后是月結開發票日期是11月的,)這個賬我這么做賬對不對,都放在11月做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老師,比如我買辦公用品10月31日,但是發票是11月2日的,我可以在10 月份做賬的時候,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然后吧11月的發票補在10月的憑證上嗎
老師,請問在9月付的款,10月開的票,在9月做賬: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1980 然后10月份開的發票附到9月可以嗎?
老師,25年補計提24年12月工資的會計分錄,借:管理費用,因我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24年計提工資15萬,目前工資已全部發放,5月份所得稅年度匯算賬載金額,發放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有調整嗎?
怎么注冊個體戶? 個體戶有什么風險
做融資的話,有沒有很鍛煉財務能力?
老師,賬載金額不應該是24年1-12月份計提工資的金額嗎?為什么要加25年1月份補計提的2833元,截止目前已發放工資152833元。
有一家合作社和一家公司,同一地址,電費戶頭是合作社的,但是是和公司一起用的,電費發票開給合作社的,公司也需要電費發票,怎么辦
想問一下這種怎么做賬
老師你好,2024年1_12月份計提工資15萬元,2025年1月發放12月份工資,發現少計提2月份工資2833元,在2025年1月份做了補計提,2024年度所得稅匯算,職工薪酬調整表格,賬載金額,應付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需要調整嗎?
郭老師,員工旅游的費用,要申報個稅嗎
一、上海公司的法人是自然人A,A占股100%; 二、長沙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自然人A是法人,占股1%,上海公司占股99%;(根據注冊資金金額,A只需要實繳2萬即可); 2024年,A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5.5萬,是以A個人名義存入長沙公司銀行賬上,且備注清楚:投資款,并已在稅務局繳納了印花稅; (A在長沙公司超過應實繳注冊資金5.5萬-2萬=3.5萬); 請教一下,可否這樣處理: 第一種: 讓上海公司寫個代付款證明,表明:讓自然人A,代替上海公司,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3.5萬? 第二種: 讓上海公司打3.5萬到長沙公司,算上海公司實繳長沙公司的注冊資金,同時長沙公司退3.5萬給自然人A,相當于置換,更正24年自然人A,多實繳了3.5萬。但不再繳納印花稅(24年這3.5萬實繳注冊資金己繳納印花稅) 請問老師,哪種處理方法好?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老師好,我們公司會囤貨導致進項大于銷項,公司會按照穩定的稅負勾選進項發票,按勾選的這部分結轉成本,所以實際庫存和賬務系統里的庫存是不一致的,電子稅務局里也有很多未勾選的進項,這會產生稅務風險?
不是,是因為10月31日付款,11月2日開票,不可以黏貼在10月的憑證上?
因為發票不允許提前做,如果稅務局查到的話,會要求你們寫說明,要求你們更癥。
如果做內帳就沒關系吧
內賬沒有問題的,可以的。
好的。謝謝老師
那做外賬的話,要話預付嗎
是的是的,是這么做的,也可以按照十月份的正常做費用發票,到了紅沖在做發票的。
那做外賬的話,要掛預付是嗎
不用掛預付啊這個沒有收到嗎?十月份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
11月份借應付賬款貸管理費用,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賬款做這個
發票是11月份,付款是10月份
你好,我看到了企業根據權責發生制來作戰,不用根據發票的。
我看到了 是11月份的
我說知道,那怎么做賬?付款和收到發票的時候
十月份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已讀 2022-12-07 12:24 11月份借應付賬款貸管理費用,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賬款做這個 寫了不是嗎
收到發票的時候呢
11月份借應付賬款貸管理費用,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賬款做這個 寫了
11月份借應付賬款貸管理費用,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賬款做這個已讀 2022-12-07 12:24 這個是不是 收到發票 11月份
銀行存款呢
十月份不已經支付出去 10月份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 你十月份已經支付出去啦。
11月份錢沒有退回來,用一個往來科目應付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