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你申報十月份的個稅的話,這個是包含他的。是的,你要把這一部分加進去。但如果說你這個是屬于離職補償金的話,這個就按照離職補償金單獨生的,沒有超過上年度工資的三倍,是可以享受免個人所得稅。
我們是先報個稅,再發工資 兩個月的工資一次性發放(公賬一次性轉給他們),報個稅時分了2個月報。這樣可以嗎? 因為工廠這個月發放上個月的工資,離職人員上個月和這個月的一起發。但我們報個稅的時候,只報了上個月的。這個月的還沒報。老板就想著離職人員的這個月工資留著下次再報。這樣可以嗎?
老師 如果員工做完10月之后離職,那我這個月報上個月個稅的時候 還要包括她把? 報完之后再取消這個離職員工的個稅信息是嗎?? 還有一個小疑惑,就是 這個職工離職的時候 多補了一個月工資(11月工資),是不是我申報她10月工資的時候 先加上這部分多補發的金額?
員工11月1日入職、11月20日離職結算完離職工資后,該員工11月25日又重新入職、12月10日再次離職入職且因為到發上月工資的時候,且是11月25號到12月10號的工資加起來一起扣稅,扣完個稅之后一起發給了員工,那這個申報個稅是11月1—20日的申報在11月。而11月25—12月10號申報在12月,同時入職時間改成11月25日,這樣可以嗎
1.員工在11月23號結清離職工資后,在11月27號又重新入職了,那么11月個稅申報的時候,怎么申報是11月1—23號的離職工資加上11月27—30號的工資嗎?(如果是11月1—23號離職工資加上11月27—30號超過了5000,但由于是分開來發的時候就都沒有超過5000,所以沒有扣個稅,這樣要怎么辦)
就是說員工11月5日入職了11月25離職在結清離職工資后,11月28日再次入職12月15日又離職,但還沒到發上月工資的時候,所以11月28—12月15日的一起發了,個稅也是兩個月一起扣的,那么在申報個稅的時候是不是申報11月份的時候只申報11月5—25日的離職工資,在申報12月的時候申報11月28—12月15日的
采購了一批貨,比如說雞蛋,10000斤,五萬塊錢,分兩年很多次銷售出去了,結果發現,銷售發票數量開來9990斤,但是金額券開完了,統計進銷發票的數量余了十斤,但是公司賬面上也沒有貨也沒有金額了,這種情況怎么處理
本腦銷售500萬,成本350,三項期間費用50,這樣怎么算盈虧平衡點?
老師好:咨詢下 企業往來款壞賬計提的依據是什么?計提比例的選擇?這個有規范性文件規定嗎?或是制度層面的要求,可以介紹下企業實際生產經營中公司這部分的具體執行方式嗎?
1.欠供應商貨款100萬,未開發票,公戶沒錢先從甲方專戶代發20萬,代發時,借工程施工-材料款供應商,貸,應收賬款(客戶),2.公戶二次付款30萬時,借工程施工-材料款-供應商,貸銀行存款,我記賬時后都忘記用應付賬款,問這剩余50萬,和之前已付的50萬補憑證,體現供應商的應付賬款
老師,災害預警項目,投標人報價沒按招標文件要求的明細項報,是否屬于無效投標?
老師,怎樣看出企業是否已經資不抵債了?
工會籌備金工會經費,什么樣企業需要交這個東西
工會經費什么樣的企業需要那個呃繳納這個東西?
一般納稅人取得進項發票不足,新成立小規模納稅人,怎么樣進項業務拆分。主營業務是體育場館服務,羽毛球,乒乓球,籃球培訓。儲值打球。接團建,比賽。
老師,就我新到了一個企業,是賣奶茶粉的,庫存不是很準,開單的時候怎樣知道某個品類有沒有貨了?
老師 那離職補償金需要申報個稅嗎?怎么申報呢?
是單獨申報嗎?
是的,這個單獨申報就是在那個申報表里面有一個單獨的離職的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