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算新建房。
2019年12月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含增值稅銷售收入1.4億元,已知該公司支付與商品房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費及開發成本合計為4800萬元,該公司沒有按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銀行借款利息,該商品房所在地省政府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時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比例為10%,銷售商品房繳納增值稅700萬元,準許稅前扣除稅金70萬,該公司銷售商品房應繳納土地增值稅是多少萬元?為什么答案里的土增稅的應稅收入是14000-700呢?這個700又不是銷項稅額
老師,幫我看看這題怎么算得?轉讓環節的稅金怎么算???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5月擬對其開發的位于市區的寫字樓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該項目資料如下(1)2016年1月以8000萬元競得國有土地一宗,并按規定繳納契稅400萬元(2)2016年3月開始動工建設。發生房地產開發成本15000萬元,其中包括裝修費用4000萬元(3)發生利息支出3000萬元,但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4)2020年3月,該項目全部銷售完畢,共取得含稅銷售收入42000萬元(5)該項目已預繳土地增值稅450萬元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3. 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扣除項目金額合計為( )萬元。 A.37560 B.30660 C.30000 D.31120 是不是轉讓時的增值稅42000/(1+5%)*5%*(7%+3%+2%)=240? 扣除金額,8400+15000+2340+240+4680=3660?
我們是房地產公司一般納稅人,主營銷售不動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2016年我們在現在的項目后面一塊空地上蓋了一圈圍墻,我們到現在也沒有購買這塊地,當時蓋是為了防止清地以后,村民再入內種樹,現在有另外一個房地產公司要購買那塊土地,想給我們10萬元的款,相當于就是那堵墻的工錢吧,我們想去稅務代開10萬的建安服務的發票給對方,然后把稅都交完了,請問這個交的增值稅,后面我們申報的時候還會跟不動產那邊的進項稅額沖抵嗎?我們實際上就想單獨把這個稅交了,不跟其他的混一起沖抵了,應該要如何開發票比較好,謝謝!
我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公司只有開發一個小項目,現在土地增值稅清算,稅務核查時提出多張建筑安裝的發票沒有備注上發生地“市、縣、或項目名稱”而不準予入賬開發成本,金額高達900多萬,這些成本的開票時間都在2016年5月后到2017年3月份,占了整個開發成本的13%,這種情況該如何應對?
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增值額,增值額=土地轉讓收入-扣除項目金額,這個扣除項目金額又要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老師說新建房,這個新建房怎么理解?如果我是個房地產開發企業,之前有別人用這塊地弄了個旅游區或者農家樂建了房,現在他把所有的房拆了,把這塊地賣給我讓我搞房地產開發,這算不算新建房?
印花稅買賣合同雙方都需要交稅嗎?如果簽訂買賣合同,除了合同印花稅以外,銷售金額或者采購方也還需要根據采購金額再交納印花稅嗎?等于買賣雙方需要交納兩次印花稅嗎?
有商品入庫單和出庫單模板嗎?
老師,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沒超,但是帶出A105050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咱們金額是3萬,請問要在表那處填寫
老師,工資薪金支出這行,是不是根據下面這個表填寫的
老師,平時申報個稅的時候我把各種專項附加扣除都填寫上了,等2026年做25年個稅匯算的時候我能把孩子的教育附加扣除刪除,讓我老公那邊填寫嗎?
老師,請問下固定資產原值2498,累計折舊832.68,現在固定資產報廢了,賬務這樣處理對不 借:固定資產清理1665.32 借:累計折舊 832.68 貸:固定資產2498 借:營業外支出1665.32 貸:固定資產清理1665.32
微雪老師,你好有個問題需要請教,2021年合作的供應商因提供的質量有問題,經法院一審二審,我們公司我目前有一個強制執行申請書,里面包含了退還貨款200萬,違約金50萬,受理費基保全費1萬元,且我于2024年3月收到了執行申請書里面的描述的款項合計,請問:1.收到的款項類目不同應如何稅務賬務處理? 2.當時進項已經抵扣,請問現在供應商沒有給我們開具紅字發票,我們什么時候應該進項轉出么?是收到退款還是對方開具紅字發票的時候?@微雪老師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剛成立,新租賃的廠房,現在在陸續裝修買線纜等材料,還找了工程公司來安裝等,金額較大,老師我在陸續收到這些票時該怎么做賬呢?是借:長期待攤費用,貸:銀存嗎?
有商品入庫單和出庫單模板嗎?
分包工程為什么要差額預交啊,開多少交多少不行嗎?還要預交嗎?我們把活承包給包工頭,包工頭給我們開什么項目的發票啊,稅率是幾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