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您這里全年交納1000*稅率
星海公司新購一棟寫字樓,打算將一層用于經營出租,其余樓層作為本企業的辦公場所。 在 購入該寫字樓時, 公司董事會已經就該寫字樓的上述用途做出了書面決議, 且持有意圖短期 內不會發生變化。 用于經營出租的寫字樓一層是星海公司唯一對外出租的資產。 有關寫字樓 的具體資料如下: 1.2X09年4月5日,星海公司購入寫字樓,購買成本為66960萬元。其中,寫字樓一層每 平方米購買成本為3.6萬元,共計2600平方米;其余樓層每平方米購買成本為1.8萬元, 共計32000平方米。 2.寫字樓預計使用年限為30年, 預計凈殘值為0, 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為簡化起見, 假定除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日需單獨計提截至轉換日的折舊外, 其他情況下均于每年12月31 日計提折舊) 。 3.2X09年6月28日,星海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經營租賃合同,將寫字樓的一層出租給B 公司作為營業場所使用,租賃日為2X09年7月1日,租賃期為3年,年租金為360萬元, 自租賃期開始日起每年7月1日按年預收租金 (為簡化起見, 假定每年12月31日確認租金 收入) 。星海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 4.與B公司的租賃合同到期后,與C公司簽訂了經營租賃合同,約定于將寫字樓一層出租 給C公司使用,租賃期為5年,年租金為480萬元,自租賃期開始日起按年預收租金(為 簡化起見,假定每年12月31日確認租金收入) 。租賃期開始日為2X12年9月1日。 5.由于星海公司所在地的房地產市場現已比較成熟,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地取 得, 可以滿足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計量的相關條件, 星海公司決定從2X15年1月1日起, 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2X15年1月1日,寫字樓一層的公允價 值為8500萬元;2X15年12月31日,寫字樓一層的公允價值為9000萬元;2X16年12月 31日,寫字樓一層的公允價值為8800萬元;星海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6.2X17年9月1日,與C公司的租賃合同到期,星海公司將寫字樓一層收回自用,當日寫 字樓一層的公允價值為8580萬元。 根據以上資料,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其他因素,要求: 1.判斷寫字樓一層是否可以單獨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如果可以單獨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應于何時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寫字樓英宇何時開始計提折舊? 2.編制2X09年至2X18年與該寫字樓相關的全部會計分錄。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問題:比如一棟寫字樓,分別由幾家公司購買,A公司購買了1樓,B公司購買了2樓和3樓。寫字樓的占地面積是1000平米,每層實際使用面積也分別都是1000平米。另外A公司裝修1樓時,將1樓隔為了兩層。 請問A公司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時的計稅面積是1000/3 ?還是 1000/4*2 ?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問題:比如一棟廠房樓,分別由幾家公司購買,A公司購買了1樓(層高9米),B公司購買了2樓和3樓(層高均為3米)。樓的占地面積是1000平米。 請問A公司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時的計稅面積是1000/3 ?還是 1000/4*2 ?
懂的老師請回答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問題:比如一棟廠房樓,分別由幾家公司購買,A公司購買了1樓(層高9米),B公司購買了2樓和3樓(層高均為3米)。樓的占地面積是1000平米。 請問A公司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時的計稅面積是1000/3 ?還是 1000/4*2 ?
懂的老師請回答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問題:比如一棟廠房樓,分別由幾家公司購買,A公司購買了1樓(層高9米),B公司購買了2樓和3樓(層高均為3米)。樓的占地面積是1000平米。 請問A公司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時的計稅面積是1000/3 ?還是 1000/4*2 ?
老師,請問一下我公司是A公司的股東,但是我公司想注銷,是不是A公司要先把我變更了,我才能注銷公司
領導買藥的發票能報銷嗎?關于冠心病的
我公司一把納稅人給對方開的勞務發票簡易計稅3個點,對方也是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嗎
老師,全屋定制裝修,發票怎么開呢
老師,有限責任公司和國家出資公司是不是設立了審計委員會就不用設置監事會了(指的是一名監事都不設立)?
你好我1月份銷售收入556756.12元,3月份才有原材料購進4390元,2-3月份沒有銷售收入,該如何結轉成本呢,
工商年檢網址發下謝謝老師
老師,有限責任公司和國家出資公司是不是設立了審計委員會就不用設置監事會了(指的是一名監事都不設立)?
16999355.18是23年12月份的數,報表計在24年1月,13088951.73是24年12月的數,報表計在25年1月份的數,現在差額收入是負的-3910403.45多計了24年,匯算清繳怎么調呢
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部分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不懂就不要接,最基礎的你都沒搞清楚
方式一:年應納稅額=(應稅土地面積×該級次土地單位稅額)×某納稅人使用建筑面積÷該樓總建筑面積。 案例一:A公司使用某寫字樓其中兩層,該寫字樓每層建筑面積為1000平方米,共計20層,總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年稅額12元/平方米)。 A公司應繳納土地使用稅年稅額=(5000*12)*(1000*2)/(1000*20)=6000(元)。如果是季報則為6000/4=1500元。 方式二:如果知道該多層建筑的容積率,也可以利用容積率來計算稅款。年應納稅額=某納稅人使用建筑面積÷容積率×該級次土地單位稅額。容積率=總建筑面積÷總用地面積。 沿用案例一,該樓容積率=1000*20/5000=4; A公司應繳納土地使用稅年稅額=1000*2/4*12=6000(元)。如果是季報則為6000/4=1500元。 參考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國稅地字[1989]140號)第二條規定,納稅單位與免稅單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權土地上的多層建筑,對納稅單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積占建筑總面積的比例計征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