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在動產抵押關于物權歸屬,交付是優先于登記優先于合同先取得物權所有權的,物權和合同要分開來看,就這個題目而言,抵押物已經交付給丙,那丙就取得了小轎車的所有權;再看合同是否直接無效呢?要看丙是否是善意的第三人了,如果丙是善意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丙是惡意的,明明知情,那合同就是無效的。雖然已經約定登記,但是乙并不能基于此取得物權,可以依法追究甲的違約責任
老師,抵押權這個題目,為何丙有所有權?不是乙的抵押權已經登記,能夠對抗?那這意思動產抵押登記了被債務人再賣出,這個抵押權人得不到抵押物的所有權了?那這登記有什么意思?若不得轉讓約定登記了,乙可以取得物權?
中級經濟法,請問,抵押物轉讓不影響抵押權實現那塊說,另有約定除外,又說,約定未登記的話善意第三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權,那么,這里的登記和抵押登記是一個登記嗎?
動產抵押的登記對抗以及抵押禁止轉讓約定登記這兩個概念我有點搞不懂。如果說某個企業生產設備抵押已登記,禁止轉讓約定未登記那么,該企業把生產設備賣了物權發生變動嗎?還能主張抵押權嗎?
善意取得不動產,不消除不動產上其他已登記的無權——理解 比如,甲實際擁有的房屋登記在乙的名下,甲在房屋上設定了抵押權,乙將房屋轉讓給了丙,丙善意取得,但是甲的這個抵押權依然存在。丙即不知道房屋是甲的,也不知道甲在房屋上設定了抵押權。是這個意思么? 那這種情況,如果甲因為借款在房屋設定抵押權,后來錢還不上了,債權人行使權利,甲、乙、丙各自有什么權利,負擔什么義務?
當事人約定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物并已將約定進行登記: 抵押人違反約定轉讓抵押物,抵押權人請求確認轉讓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抵押物已經交付或者登記,抵押權人主張轉讓不發生物權效力的,應予支持,但是因受讓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導致抵押權消滅的除外。(滌除權) 理解 抵押權人不喪失物權請求權。 問題:不發生物權效力的意思是買家登記房子的所有權是無效的嗎?那買家喪失物權變成債權了?要求賣家承擔賠償責任嗎?
處理財產損失時,損失的財產進項稅額需要轉出嗎
老師,個人開普票10萬,增值稅按1%,個人所得稅按多少交?20%的話是不是2萬?
你好 老師 麻煩問下 對公賬戶銀行先是收到款項 會計分錄這樣寫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現在是要轉收入應該怎么寫
老師我想問下,公司給職工考證的費用報銷一半,但是票是全額的發票,比如員工考證花了一千,發票也是一千,但是報銷只報500,剩下五百不能報銷,這個怎么做賬
所得稅匯算清繳,有無票費用要剔除,請問要在那份表做剔除的?
老師,我們是維修公司,客戶要求發票備注扶風縣2024年定額補助資金可以嗎?
老師,我年末的資產負債表上面的固定資產原價小于年初余額,因為年末處置了一批報廢的固定資產,請問我怎么填寫匯算清繳的固定資產折舊表A105080
老師,我想問一下,就是現在的國補,發票開的是5700吧,用戶實際付了4845,政府補貼855,政府補貼的這個怎么分錄,政府補貼部分次月才能補回來,怎么做分錄
財產損失核算按含稅金額索賠還是不按含稅金額索賠
掃地機能作為辦公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