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告日期是寫到2021年12月31日
你好老師,我們公司2021年7月成立,2021年12月底做的稅務注銷,之后工商網上簡易注銷,但是2022年1月20日注銷成功,那2021年的企業年報還需要報送嗎?
老師,這個通知是什么意思 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3月24日
上海榮光會計師事務所成立于2012年,其合伙人有黃凡、李想等2人。該所接受宏達公司的委托,于2022年2月1日-10日對宏達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黃凡、陳升在審計中發現宏達公司于2020年5月為科云公司1年期銀行借款1000萬元提供擔保,因科云公司不能及時償還,銀行于2021年11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宏達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021年12月31日,宏達公司在咨詢律師后,根據科云公司的財務狀況,計提了500萬元的預計負債,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截至審計工作完成日,法院未對該項訴訟做出判決。除上述事項以外,宏達公司財務報表均已公允反映其2021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2022年2月11日,宏達公司確認整套財務報表已經編制完成并簽署負責聲明。在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的前提下,請你代榮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一份恰當審計報告。管理層和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審計的責任可只寫標題(內容略寫)。這個文案寫作咋寫
注冊會計師對亨通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發現報告日前階及生時業務事項如下:(1)2021年1月5日收到價值為10000元的貨物,人賬日期為1月8日,發票上注明由供應商負責運送,異地交貨,開票日期為2020年12月18日。(2)當實地盤點時,亨通公司有一批價值5000元的產品已放在裝運處,因包裝紙上注明“待發運”字樣而來計人存貨內。經調查發現,顧客的訂貨單日期為2020年12月18日,顧客于2021年1月6日收到貨物后付款。(3)2021年1月6日收到價值為900元的物品,并于當天登記人賬。該物品于2020年12月26日按供貨商離廠“交貨條件運送,因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故未計人報告日存貨。(4)按顧客訂單制作的某產品,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并送裝運部門,顧客已于該日付款。該產品于2021年1月5日送出,但未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存貨內。要求:分析上述四種情況中的物品是否應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的存貨內,并說明理由。
老師你好 銀行需要企業提供近3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但是我們公司是2021年5月24日成立的,財務報告日期是寫到2021年12月31日,還是2022年5月24日?謝謝老師
金蝶迷你版 V12已建賬套怎么修改會計制度
小規模納稅人的貨運公司,貨運車10臺,計提的貨運車折舊入哪科目,分錄怎么做?
老師好,我們有個客戶,付了3000,自己要吃回扣1701,如何給他返款合規呢?
請問勞務派遣公司,派出人員在勞務公司申報工資,計算從業人數的時候算到接受勞務派遣公司可以嗎?如果算到勞務派遣公司不合理呀,因為一個人頭就賺個幾十元管理費,超過三百人就不能享受小微企業的優惠了
老師,我公司股東出資50萬,備注投資款,會計也做了相應分錄,后面股東又后悔了,想少投資點,是不是我把款原路返還一些,然后會計分錄相應減少就可以了嗎?可有風險?
小企業會計準則下,現金流量表編制方法
老師,比選采購,需要有遞交投標文件匯總表和采購需求發售記錄表、開標記錄表嗎?
老師好,政府給酒店建設方補助50萬,但是我們是承租方,這個補助打到我們賬戶了,我們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嘛
老師現在我看三月份的科目余額表,應收賬款某公司借方期末余額70000,預收賬款某公司貸方期末余額70000,這是不是表示和這家公司金額抵消了呀
老師我們是小微,去年暫估的成本大于實實際,差額不大,我應該怎么做賬務處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