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品不應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的存貨內。21年1月5日收到價值為10000元的貨物, (2)物品不應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的存貨內。顧客的訂貨單日期為2020年12月18日,不屬于公司存貨。 (3)物品應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的存貨內。該物品于2020年12月26日按供貨商離廠“交貨條件運送,屬于公司存貨。 (4)物品應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的存貨內。按顧客訂單制作的某產品,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并送裝運部門。
練習商品銷售收入的核算(一)資料:丁公司2020年12月發生有關業務如下。1、12月1日,向A公司銷售甲產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銷售為1.000000元,增值稅130000元。為及時收回收貨款,給予A公司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現金折扣按不含稅售價計算)。該批商品的成本為850000元。12月9日,通過銀行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現金折扣后的款項。2、12月2日,收到B公司來函,要求對當年11月2日所購商品在價格上給予5%的折讓。本公司在該批商品銷售時,已確認銷售收入2000.000元,并收到款項。經查核,該批商品外觀存在質量問題,同意B公司提出的折讓要求。當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支付折讓款項。3、12月10日銷售產品一批價格為500000元,給予購貨方10%的商業折扣,增值稅率13%;貨款通過銀行轉賬收訖。4、12月14日,向D公司銷售甲產品一批。該批產品的售價為1200.000元增值稅為156.000元。款項于當日通過銀行收訖。該批產品的實際成本為750,000元5、12月31日,收到D公司退回的本月14日所購全部產品。經核
注冊會計師對亨通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發現報告日前階及生時業務事項如下:(1)2021年1月5日收到價值為10000元的貨物,人賬日期為1月8日,發票上注明由供應商負責運送,異地交貨,開票日期為2020年12月18日。(2)當實地盤點時,亨通公司有一批價值5000元的產品已放在裝運處,因包裝紙上注明“待發運”字樣而來計人存貨內。經調查發現,顧客的訂貨單日期為2020年12月18日,顧客于2021年1月6日收到貨物后付款。(3)2021年1月6日收到價值為900元的物品,并于當天登記人賬。該物品于2020年12月26日按供貨商離廠“交貨條件運送,因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故未計人報告日存貨。(4)按顧客訂單制作的某產品,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并送裝運部門,顧客已于該日付款。該產品于2021年1月5日送出,但未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存貨內。要求:分析上述四種情況中的物品是否應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的存貨內,并說明理由。
(1)2022年1月5日收到價值為10000元的貨物,入賬日期為1月8日,發票上注明由供應商負責運送,異地交貨,開票日期為2021年12月18日(2)當實地盤點時,M公司有一批價值5000元的產品已放在裝運處,因包裝紙上注明“待發運”字樣而未計入存貨內。經調查發現,顧客的訂貨單日期為2021年12月18日,顧客于2022年1月6日收到貨款后付款(3)2022年1月6日收到價值為9000元的物品,井于當天登記入賬。該物品十2021年12月26日按供貨商離交貨條件運送,因2021年12月31日尚木收到,故未計入報告日存貨。(4)按顧客訂單制作的某產品,于2021年12月31日完工井送裝運部門,顧客已于該日付款。要求:分析上述四種情況中的物品是否應包括在2021年12月31日的存貨內,并說明理由。
在對乙公司 2013 年會計報表審計過程中,發現下列業務: (1)2014年1月3日,公司收到了金額為 15000 元的一張購貨發 票,這筆購貨業務在 1月5 日入賬。入庫單顯示該批貨物于 2013年 12月29 日收到。 (2)2013年12月28 日,公司收到價值 32500 元的商品,相關發 票沒有入賬。該發票由銷售部門門保管 ,發票上注明 “受托代銷” (3)2013 年12月 31 日營業結束后,發貨區域有價值 18600 元的 產品,貼有“即將發貨”的標簽。當日存貨盤點范圍中沒有包括該批 存貨。通過調查,該批產品與 2014年1月2日發出,銷售發票日期 為1月3日。 (4)2014年1月 6日收到價值為 700 元的物品,并于當天登記入 賬,該物品于 2013 年 12月 28 日按供貨商離廠交貨條件運送,因 2013 年 12月 31 日只收到發票賬單而商品末到,故末計入結賬日存 貨。 思考:判斷這些商品是否應包括在被南計單位 2013年12月31日 的存貨中,并說明理由。
16.甲公司為上市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19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20年3 月30日完成:2×19年度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批準于2×20年3月30日對外報出2×20年1月1日至3 月30日發生下列業務: (1)甲公司于2×19年12月10日向乙公司賒銷一批商品,該批商品的售價為100萬元,成本為80 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消費稅稅率為10%,商品已發出,至年末貨款未收到,由于乙公司財務 狀況不佳,年末按照5%計提壞賬準備 因產品質量原因,乙公司于2×20年2月10日將上述商品退回,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 稅法規定,銷貨方于收到購貨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 發票,并作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處理 (2)甲公司于2×19年12月15日向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該批商品的不含稅價款為2000萬元,成 本為16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3%,商品已發出,貨款已收到 因產品外包裝質量原因,2×20年2月15日接到丙公司通知要求在價格上折讓10%,否則將退貨。 經過檢驗同意丙公司要求,并收到對方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稅法規定,銷貨方收
代買購置稅和保險。可以代買的吧?就是別人從我們這里買車,我們把這個車輛購置稅收了,買了 然后發票是對方名字的。賬務處理咋做的 是這樣做嗎? 我已經借銀行存款89800 貸應收賬款89800 開票,借應收賬款 74500,15300代付保險和上牌的。收款89800,開票74500,其中15300是保險跟車輛購置稅代付的。 分錄。開票時借應收賬款 74500主營業務 銷項稅額 收到款項,借銀行存款89800 應收賬款74500 其他應付款 車輛購置稅 和保險15300 代付車輛購置稅跟保險。借其他應付款車購稅和保險 貸銀行存款
2024年7月以后新開的賬戶3年緩沖?5年內實繳是什么意思?實繳是注冊資金100萬就需要往賬戶存100萬么
廠家返利給我們,我們是沖減成本,對于廠家來說,這筆錢怎么做賬?
老師,請問一下年終獎25萬要交多少個稅啊?咋算?平時每個月也有工資5千以內,有一個娃,有一套新房 房貸。
公司應該要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但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是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公司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老師,老板和股東的小轎車加郵費,過路費維修費這些想在公司報銷可以嗎?前提是什么?
老師:稅務局做股權變更是不是等法人賬號
股票回購,借“庫存股”,貸“銀行存款”,庫存股是股本的備抵科目,庫存股增加,所有者權益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借記“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貸“應付股利”,減少了未分配利潤,所有這權益減少這段說的對不對老師。庫存股在借方為啥所有者權益減少呢。
老師,想請教采用分批成本法核算成本時,辦什么通常說月末是沒有在產品?月末有沒有在產品在我理解是無法計劃來的吧,月末那邊剛好全部完工了就是完工了,工作量大沒完工加班加點也沒完工都是很正常的,為什么說通常月未無在產品呢?能舉具體易懂例子說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