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重新做的 但是要和之前報稅的一致 一般是直接在今年做跨年調整也可以
老師,我現在遇到19年的一筆26000房租費,重復確認了,2020年匯算清繳沒有調整, 1.現在正確的做法是去做更正申報,我想問一下,更正申報流程是什么?很麻煩嗎?稅務局會不會找別的問題啊?這個公司特別小小規模。 2.另一種有人建議直接在當期紅沖,但是今年1至11月份管理費用都是零,如果現在紅沖,會發現管理費用負數,這會不會引起稅務局的警覺?稅務局眼前一亮,我就不好過了。稅務局就很可能看出來沖了19年的費用了 3.如果在2021年匯算清繳調增的話,稅務局以后發現這個問題 還會不會要補稅?或者補稅從今年匯算清繳結束到明年匯算清繳結束之間補稅?還是今年匯算清繳之后都補稅?
老師,請問一下一般納稅人個體戶查賬征收的,2019年的公司,匯算清繳成本是亂報的,財務報表沒有申報過,2020年有業務,但是以前會計從來不做賬,我是從2021.8月接回來的,為了財務報表跟申報一樣,我做了一到6月的開票,跟進項與財務報表一致,購入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待核算, 開票 借應收賬款待核算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我打印了2021年1-6月的流水,購入商品的應付賬款都銀行付款了,我應該怎么調整這個分錄吖。
18年成立的公司 ,18-2020(之前代賬做的亂七八糟。導致2020年補繳過19年的增值稅,)但是2020年6月份-至今沒亂, 這賬務是可以全部重新做嗎?怎么樣才能理順呢
老師,公司成立不到一年,之前都沒有賬,但是有業務發生,但是由于之前的太亂沒辦法理出一個期初,所以中途(6月)建賬的時候,沒有做之前的賬,只從建賬以后做賬,期初就根據銀行余額錄了一個期初,借方寫的銀行存款貸方寫的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這樣可以嗎,至于未清的往來,只有在之后對賬過程中理出一個期初在補記分錄,如果發現6月之前有一筆未收回的貨款現在收回來了入了公戶,那補記借銀行存款貸方應收賬款,但是這樣的話銀行存款余額就不平了,因為之前已經錄了期初,那怎么處理
我公司是勞務派遣公司,采用的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其中一家客戶要求開差額征稅-全額開票的普票,去年6月和7月的工資一直到昨天才算是結款發放,但是服務費是一直拖欠狀態,工資和服務費的發票都已經開給對方,我是今年一月份來這家公司的,之前一直找的代理記賬公司,現在公司想把內賬做起來,把外賬接過來,外賬給的截止到2023年12月末的科目余額表的往來賬與實際的對應不上,我是發函詢證客戶了,但是現在發工資了,我不知道她們確認收入的時候有沒有計提成本,成本部分的增值稅是繳納了,還是已經沖回了,聯系外賬詢問,外賬換新手了說看賬上沒有計提成本,我應該去哪查能查出來這部分的稅到底是什么情況了?是讓對方查詢往年當季交稅的明細嗎?求老師指點!
老師,婚慶公司同一經營部,注冊了個體,同時注冊了公司,內賬都是混一起的,外賬可以開發票的走公司,不開發票的走個體嗎
公司租用員工車輛,每月租金500元,員工不需要申報個稅吧
老師,同一經營部,注冊了個體和公司,開發票的走公司,不開發票的走個體,可以嗎
老師,民非企業,員工報銷的快遞費,油費和公司電話啊費入現金流量表里的哪個項目?可以入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的哪一項目嗎?如圖所示
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分公司是小規模,合并核算,取得專票是總公司,因為合同和總公司簽的實際業務是分公司,專票能抵扣嗎?
老師建筑企業,凡事從外邊請的工人都是屬于勞務分包費嗎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
老師,非盈利組織機構,企業收到匯算清繳退稅這筆款入哪個現金流量哪個項目?支付的培訓費退回來了,還有辦公室房租入都分別入現金流量表哪個項目?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
3、甲企業2017年11月1日以1204萬元的價格(其中,4萬元為相關費用)購入乙企業2017年1月1日發行的五年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債券面值總額1000萬元,票面年利率12%.甲企業采用直線法對債券溢價進行攤銷,甲企業2017年應攤銷的債券溢價為( )萬元。這題不懂為啥要除剩余月份還要乘2
增值稅一直沒錯 就是一些往來啊 還有很多白條 都沒做納稅調增。
報稅一致 是(包含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嗎)
白條要調增的哦 所得稅匯算清繳調增
18年 19年都沒調 現在怎么處理呢
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