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 銷項稅額=350*0.13+23.4/1.13*0.13+468*0.1/1.13*0.13=53.57 進項稅額=16.32+2/1.09*0.09=16.49 進項稅額轉出=0.68 應交增值稅=53.57-16.49+0.68=37.76
2.某商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3月發生業務:(1)購入服裝兩批,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兩張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貨款分別為20萬元和36萬元,進項稅額分別為2.6萬元和4.68萬元。另外,購進這兩批貨物時已分別支付兩筆運費0.26萬元和4萬元,并取得承運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2)銷售服裝一批,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8萬元,采用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結算,貨已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貨款尚未收回。(3)零售各種服裝,取得含稅銷售額113萬元,同時將零售價為22.6萬元的服裝作為禮品贈送給了顧客。(4)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家用電腦20臺,每臺不含稅單價6500元,另支付顧客每臺舊電腦收購款500元。要求:計算該商場2020年3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10.某電器商城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9月發生以下經濟業務: (1)購入冰柜500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稅款分別為100萬元和13萬元。另外,該電器商城 支付運費2萬元,承運單位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2)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微波爐464臺,每臺微波爐的零售價為0.1萬元,另支付顧客每臺舊微波爐的 收購價為0.05萬元。 (3)商場將8月購進的自動榨汁機50臺作為福利發給職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稅款分別為 4萬元和0.52萬元。試計算該電器商城9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今天11:55:O盧思(6)本企業免稅項目領用原材料--批,價款10萬元要求:計2019年10月發生以下經營業務:(1)購入冰柜500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稅款分別為96萬元、16.32萬元(發票已認證)。另外支付運費2萬元,承運單位開具了專用發票。(2)批發空調--批,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50萬元,采用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結算,貨已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貨款尚未收回。(3)零售電視機取得零售收入總額23.4萬元,貨款已收回。(4)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微波爐468臺,每臺零售價0.1萬元,另支付顧客每臺舊空調收購價0.05萬元。(5)商場將11月份購進的自動榨汁機50臺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稅款分別為4萬元,0.68萬元
(1)購入冰柜500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稅款分別為96萬元、16.32萬元(發票已認證)。另外支付運費2萬元,承運單位開具了專用發票。(2)批發空調--批,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50萬元,采用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結算,貨已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貨款尚未收回。(3)零售電視機取得零售收入總額23.4萬元,貨款已收回。(4)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微波爐468臺,每臺零售價0.1萬元,另支付顧客每臺舊空調收購價0.05萬元。(5)商場將11月份購進的自動榨汁機50臺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稅款分別為4萬元、0.68萬元。要求:計算電視機廠2019年10月應納的增值稅
2019年10月發生以下經營業務:(1)購入冰柜500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稅款分別為96萬元、16.32萬元(發票已認證)。另外支付運費2萬元,承運單位開具了專用發票。(2)批發空調--批,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50萬元,采用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結算,貨已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貨款尚未收回。(3)零售電視機取得零售收入總額23.4萬元,貨款已收回。(4)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微波爐468臺,每臺零售價0.1萬元,另支付顧客每臺舊空調收購價0.05萬元。(5)商場將11月份購進的自動榨汁機50臺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稅款分別為4萬元、0.68萬元。要求:計算電視機廠2019年10月應納的增值稅
老師,我今天上班遇到一個問題,就是我們收到的承兌背書和被背書人都是同一家公司,這樣的承兌我收了會有風險嗎?
老師,我們用的收銀系統美團抖音收錢,我做賬怎么做啊,要不要用其他貨幣資金過度
那我想請問一下,買的那個機械嗯交的定金都半年了,還沒給退,當時支付的時候是個人微信付給他對方公司的,然后定金的定子寫的是這個定,這個定金對方能給我們退款嗎?
生產出口退稅企業明細里選擇備案清單退稅,我以為就是單證備案。稅已退,我還要準備備案清單嗎,指的是什么?
我們公司提供凈水器給商場,不收錢,只有提供的服務費,以及后續換濾芯的錢,這個怎么開票?合同怎么簽?
老師,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24年8月份的業務,但是25年1月才開票,由于之前的會計沒有把這筆業務做到24你8月,而且24年已經結賬了,應該怎么去做這筆業務呢?
50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一次性稅前扣除。這個是在平時季度預繳的時候扣除還是匯算清繳的時候扣除?
燃料及動力屬于成本項目核算嗎
老師,用于集體福利,做進項稅額轉出,不抵扣增值稅,但是可以作為成本?
老師,比選服務采購,金額27萬,響應文件截止日是2月8日,兩家供應商在2月7日提交了報價文件。另一家供應商2月5日提交報價資料,但是評分表顯示是2月4日,這種屬于什么情況?屬于空打分嗎。屬于什么違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