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建筑業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就是三種:老項目、清包工、甲供材
請問老師:我們是一家勞務公司,現有個項目是建筑勞務分包,和總包(乙方)合同上寫一般計稅,甲供材。我們沒有進項發票,現在簽了個補充協議,工程款的20%作為材料款,打到老板的另外一家裝修公司,稅率初定為3%普通發票。問1.這個3%普通發票,這個做法可以嗎?是簡易計稅還是優惠稅率呢?裝修公司也是一般納稅人.。主合同項目是一般計稅,補充合同分出來能用簡易計稅嗎?2.我們收款打款到裝修公司疫情能用1%嗎?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怎樣簽這個補充協議合法合理又節稅呢?
請問老師:我們是一家勞務公司,現有個項目是建筑勞務分包,和總包(乙方)合同上寫一般計稅,甲供材。我們沒有進項發票,現在簽了個補充協議,工程款的20%作為材料款,打到老板的另外一家裝修公司,稅率初定為3%普通發票。問1.這個3%普通發票,這個做法可以嗎?是簡易計稅還是優惠稅率呢?裝修公司也是一般納稅人.。主合同項目是一般計稅,補充合同分出來能用簡易計稅嗎?2.我們收款打款到裝修公司,開票是建筑服務還是銷售材料呢?
老師,我們公司是建筑裝修公司,一般納稅人,有一部分小規模客戶要簡易計稅3%專票。我給老板說了那四種可以簡易計稅的方式。但是在和甲方簽訂合同時,甲方在合同的承包方式中要約定的原文為:包工包料(不包含部分材料例如甲供瓷磚、燈具……)。這個往甲供材上靠能靠上嗎?我非常擔心埋雷。所以請老師把把關。這種情況可以按簡易計稅3%開專票嗎?如果不能,依據又是什么呢?(我把合同原文部分截屏給老師看看。作為參考)
建筑裝修公司A和甲方B簽訂了包工包料大約300平米左右的工裝的裝修合同。裝修金額為100萬左右。A承接了該項目后就立馬轉手將該項目包給了包工頭C(相當于C掛靠了A)。期間A通過自己的公戶付款購買了14萬的材料用于該項目,又通過公戶付款支付了該項目4萬的人工。現在A想讓C開發票給自己,想讓C提供的發票在稅務層面合規的話,請問: 1,對C有資質的要求嗎?2,明面上留檔的承包合同規范操作是按什么合同簽訂好呢?(承包經營?還是分包合同?) 3,合同中的合同金額大約可以為多少呢?(這個金額確定是怎么算出來的?請老師寫一下大致的算法) 4,C通過什么方式開到發票給到A呢?(去稅局代開可以嗎?) (因為是小白,自己把握不準,問的有點啰嗦,希望老師就每一個問題都做個回復。謝謝了!)
2020年1月1日,甲公司與A公司簽訂合同,向其銷售一批產品,合同約定:該批產品將于兩年之后交貨,合同中包含兩種可供選擇的付款方式,即A公司可以在兩年后交付產品時支付110.25萬元,或者在合同簽訂時支付100萬元,該合同的內含利率為5%,A公司選擇在合同簽訂時支付貨款;該批產品的控制權在交貨時轉移。甲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貨款。資料2:甲公司與D客戶訂立了一份非獨家軟件使用授權許可合同,有效期為三年,交易的對價為100萬元。軟件為論文數據庫、法規數據庫。合同和慣例都表明,甲公司需要持續對數據庫進行更新,維護數據庫的功能。資料3:甲公司與E客戶訂立一項提供咨詢服務的合同,服務的結果為向E客戶提供的專業意見。專業意見與E客戶特有的事實和情況相關。如果E客戶基于并非甲公司未能按承諾履約之外的其他原因終止該咨詢合同,合同要求E客戶按總合同價款的15%作出補償。假設上述金額均不包含增值稅,且不考慮增值稅的影響。要求:(1)根據資料1作出甲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關會計處理。(2)根據資料2和資料3分析,簽訂的銷售合同是一段時間履約義務嗎?
電子稅務局點提交可以撤回嗎?提交算申報嗎
一般納稅人變成小規模納稅人后,應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科目有余額要怎么處理
員工1-2月工資都是零申報,現在3月所屬期不打算申報員工了,可以把員工離職時間填在24年的12月份嗎
老師您好!因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記入銷售費用了,稅務上已確認銷項稅額,賬表不符,怎么調整可相符
企業法人以自己房子向銀行貸款,銀行直接將款項打給了有合同的第三方公司,然后第三方將款打給個人。公司賬面沒有款進出入。最終也是法人自己還銀行款。只不過第三方收到錢后給我們公司開了發票,這種情況怎么做賬呀。
資產負債表的年報是在財務軟件選擇2024年12期的嗎
看科目余額表能看得出。這個季度是虧損還是盈利嗎?
支付憑證截圖是報銷必須的原始憑證?
老師要是個人部分直接發工資扣除計其他應付款那其他應付款一直掛賬
老師就是我把個人部分社保直接記在了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里面那匯算清繳是不是調增
老師,我的這種情況屬于甲供材嗎?如果是,那我做簡易計稅3%的依據具體是什么?
主要材料是甲方 提供就可以
老師,您看看我截屏的合同原文:包工包料(不包含部分材料例如甲供瓷磚、裝飾燈具,品牌提供設備及家具)。承包方式中出現了包工包料,老師的意思是出現了包工包料的詞匯不要緊,關鍵看合同中實際是否甲方提供了主要材料,是這個意思嗎?
這個料可以是輔材 這個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