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你好,發放的時候扣掉這個15就可以了,你上月交的時候掛其他應收
老師,我們公司10月21日做的稅務登記,10份才建賬,但是9月有工資發放,9月的可以和10月的累計在一起申報個稅嗎?
老師好,我每月記賬是以申報個稅系統里的數記工資的,現在11月申報10月個稅,有一個人需要交個稅15元,我直接用公司賬上的錢交了,現在記10月份的賬,工資這一塊應該怎么記賬呢?(計提和發放我都是一塊記的)
個稅申報的一個問題我一直不太明白,我以前的公司都是這個月底發上個月工資,比如11月30日發10月工資,那么12月初個稅申報,個稅系統上是顯示11月個稅申報,但實際我們用的是11月底發放的工資,也就是10月份的工資,然后11月份外賬上也是用10月份工資。現在我到了一個新公司,是12月10日發10月份工資,那我12月初報個稅,是用哪個月工資?用12月10日發的10月份工資么?這樣的話我個稅就得拖到10號再報,包括12月初做11月的外賬,工資的憑證也要放10號再做了,因為我們是小公司比較亂,10號發工資,可能9號還要求改動工資。還是說,12月初報個稅,用11月10日(也就是9月份)的工資?
老師你好,我們家的工資表因為出的比較晚,所以個稅都是錯開一個月報的,賬里的工資也是錯開一個月的。比如10月的個稅報的是9月份的工資表,10月的賬里也是計提并發放9月的工資。這個月開始如果我們按正常月份報個稅應該怎么辦?如果個稅系統里報的是11月的個稅,但是11月的賬里計提發放10月的個稅,然后又計提了11月的工資,那豈不是賬里比個稅系統里多了一個月的工資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你看是有這么的情況,現在11月份申報10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然后嗯我10月份的時候,在個稅系統里比如說申報了一個人,比如說申報了3000的工資,但是我記賬的時候我沒有計提也沒有發放,嗯,然后呢,這個人的工資他確實也不是在10月份發放的,我只是個稅申報了他,但是賬也沒有記上,然后呢,嗯等到11月份的時候,我能夠把我10月份申報的這個工資補上嘛,補提嘛,然后我確實這個工資也是在11月份發放的,然后連計提再發放都記到11月份可以嗎?
純利潤的情下200萬交多少稅,個體工商戶
老婆是法人存在負面清單,更放老公做法人可以嗎?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
存在負面清單更放法人可以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115這個題目第二問追加投資變成權益法時,為什么要調整之前的賬面價值,另外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和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有什么區別
中級考試,4個月時間考三門,來的急嗎
你好,當月計提增值稅200元(次月15號交),請問會計分錄是: 借 稅金及附加,貸 應交稅費–增值稅 借 應交稅費–增值稅–轉出未交 貸 應交稅費–未交 是不是這樣呢?如有錯請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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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公司的員工,我可以去銀行辦理U頓嗎?用我的身份證辦會不會又什么風險
請問競業限制中的補償金,補償金是員工工資平均的30%。 比如我基本工資5k,績效等5w,這個平均工資取5k還是5w
老師,我是11月份申報10月工資,個稅是在11月交的。那我記10月份賬時這樣記對嗎?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23515 貸:應付職工薪酬235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15 發放、:借:應付職工薪酬23500 貸:銀行存款23500 等到記11月份賬時再交個稅: 借:應交稅費_應交個人所得稅15 貸:銀行存款15。這樣對嗎?
沒有用到其他應收科目
不對,因為這個15不應該計入管理費用工資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23500 其他應收款15 貸:應付職工薪酬235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15